桃源街道尤家村平安大道南侧地块招租项目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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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尤家村**大道南侧地块招租项目
【发布时间:10/12 11:22:38】

**街道尤家村**大道南侧地块招租项目公告

为充分合理利用**,达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现经**县**街道尤家集体经济组织研究决定,对**街道尤家村**大道南侧地块招租项目进行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竞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街道尤家村**大道南侧地块招租项目

2、项目地址:**县**街道尤家。

3、项目概况:**街道尤家村**大道南侧地块招租,总面积约22.3亩(意向竞标人可在报名前对出租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凡参加的竞标人都视同已经实地勘测,确认了出租范围并认可出租标的物现状及要求)。

4、租赁期限:9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年。

5、出租底价:不得低于240748元/年;

6、项目用途:承租人不得利用场地从事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生产、存储、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影响市容市貌、产生严重污染或噪音扰民的经营项目(例如再生**回收、废旧废品收购类业态),须符合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相关要求。

7、中标方式:

本次竞标以暗标形式,报价最高者中标的方式进行,低于承租底价视为无效(报价保留到“元”)。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如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的,不予退还竞标保证金并重新组织竞标)。若竞标截止时间止,竞标人少于3个的,出租人将重新竞标。标书代写

二、承租人资格要求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企事业法人。可参与竞租,不接受联合体;

(2)承租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标书代写

三、竞标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2、户名:****

3、开户行:****公司**支行

4、账号:600********993113

5、截止时间:2026年 10月19日17:00时前实际到账。标书代写

6、竞标保证金的退回:竞标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的竞标人在招标会议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相关登记手续。中标人的竞标保证金在支付完履约保证金并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注:对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交竞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

四、租赁费支付方式

承租期限为9年,先付后用,一年一付。在公示期满10天内一次性付清第一期承租款并签订合同。(若不按时付款,视作放弃中标资格并被没收竞标保证金)。此后年度租赁费,承租方均应于每个出租年度开始前30日之内向出租人支付下一个年度的租赁费,如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按照每日所欠金额的5‰追加滞纳金。承租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30日,经出租方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合同解除后,承租方应当结清全部欠付租金、违约金,并于收到解除通知后【15】日内完成场地腾退:1、经甲方书面同意建设的已形成附合的固定构筑物,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的,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予补偿;

2、属于承租方的可移动设备、机具,由承租方在上述期限内自行拆除搬离;若逾期未搬离完毕,视为承租方遗弃物品,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处置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承租方应自行拆除并恢复土地原状。

因承租方违约解除合同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出租方有权另行向承租方追偿。

五、履约保证金

在合同签订前,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履约保证金在租赁期满且交接完毕后无息退回。如遇承租方在承租期内放弃承租权,视作违约,履约保证金不予返回。

六、报名及开标标书代写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2 日 至2026年10月19日(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08:30-11:00;下午:14:00-17:00。逾期无效。

2、报名地点:****(**县**街道**北路166号8号楼211室)。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企业法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授权委托及委托人身份证(如有)

(4)承租人认为与资格审查有关的其他资料

注:如承租人为企业法人的须将以上所有报名资料的复印件盖上承租人公章。

4、购买竞标文件资料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2026年10月20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6、开标地点:**县****交易中心开标室(**县**街道科二路189****办事处一楼开标室)标书代写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公告在**市**县基层小型平台、政务(村务)公告栏上发布。

八、合同签订时间

1、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

2、承租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竞标保证金,重新竞标。

九、其他事项

1、没有报名和购买竞标文件的竞标人不能参加竞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竞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竞标保证金的竞标;

2、承租人自行负责场地卫生和水电费用。

3、承租人在中标后应依法合理利用该块空置场地,因处置不当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租赁期内各种内部设施维修全部由中标者自负;

5、经营期间,如由经营管理不当导致的事故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赔偿。

6、政府征用,承租人无条件服从,承租终止。而甲方将不赔偿任何损失,政府所赔偿的赔偿款,乙方所投入基础设施的归乙方所有,其它归甲方。租金按实际承租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各承担 50%。

8、本通告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县**街道尤家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十、联系方式

出租人:**县**街道尤家集体经济组织

办公地址:**县**街道尤家

联系人:尤**

联系电话:139****5955

招标代理人:****

地 址:**县**街道**北路166号8号楼211室

联系人:屠海标

电话:****5018


门户网站:10/12 11:2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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