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关于2026年10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审批
宁夏-中卫-海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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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10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表日期: 2026年10月1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0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示期联系电话:0955-****140 传真:0955-****140

通讯地址:****政府北街 邮编:755299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关于《******公司食用油及杂粮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分局函〔2026〕13号

2026年10月 10日

2

关于**县****公司《年产1万吨塑料管材及1万吨保温发泡管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分局函〔2026〕14号

2026年10月 10日

3

关于《****园区****公司拌合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分局函〔2026〕15号

2026年10月 10日

附件:1、关于《******公司食用油及杂粮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分局函〔2026〕13号;

2、关于**县****公司《年产1万吨塑料管材及1万吨保温发泡管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分局函〔2026〕14号;

3、关于《****园区****公司拌合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分局函〔2026〕15号。


****

2026年10月10日


附件:关于《******公司食用油及杂粮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docx
附件:关于**县****公司《年产1万吨塑料管材及1万吨保温发泡管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doc
附件:关于《****园区****公司拌合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docx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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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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