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湖州-长兴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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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2026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时间: 2026-10-1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当日不计)。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环境局长合分局

联系电话:0572-****869

通讯地址:**市安**天子湖镇科创大厦11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4000吨高附加值锦纶66包覆丝技改项目

**省**市长合区泗安片区

****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进行扩建。项目拟调整产品结构,新增24台锦纶空气包覆丝机、2台空压机和废气处理装置等生产及辅助设备。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4000吨高附加值锦纶66包覆丝。

****环境局门户网站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切实根据要求做好废气的收集处理工作,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本项目包覆废气有效收集****设备处理达到《化学纤维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563-2022)中的相关标准,沿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口须设置规范的采样断面**台。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喷淋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喷淋,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排放。不新增废水排放。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弃物应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GB18599-2020等相应标准要求,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固废须按照GB18597-2023等要求收集、贮存,并委托资质单位处置,规范转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优化平面布置,合理安排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等相应标准要求。

2

**博****公司年产智能机床装备及配件6万套技改项目

**市长****工业园区向湖路5号

**博****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利用企业现有闲置厂房作为项目营运用房,计划新增双边磨边机、打孔机、自动异形件钢化炉等生产及辅助设备。本项目投产后,新增年产智能机床装备及配件6万套的生产规模。

****环境局门户网站受理公示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加强车间管理,同时做好员工的劳动保护措施,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政策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项目须按照污水零直排建设要求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应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总氮(仅来自生活污水)纳管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相应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泗安****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应设置一个废水总排放口,并满足标准化排污口要求。

3.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固废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提高**综合利用率,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玻璃碎屑及边角料、金属边角料、焊渣、一般包装固废、污泥等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废网版、废刮板、水性油墨废包装桶、废润滑油、润滑油废包装桶、含油污、油墨的废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厂区平面合理布局,生产过程中需加强厂房的密闭性,对机械设备安装减震垫,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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