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建一个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一级升二级)

审批
江苏-苏州-昆山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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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12

项目名称 改建一个废气处理设施(活性炭吸附一级升二级)
建设地点 **省**市**市千灯镇宏洋路88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陈连福
联系人 杨进 联系电话 134****5505
项目投资(万元) 8 环保投资(万元) 8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15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公司将压铸16#废气处理设施一级活性炭吸附改造升级二级活性炭吸附,原设施处置的废气因子为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公司委托****设计制作安装该台设备,并完成设施安全评价及验收,设备处置效果达到95%,设备使用活性炭作为吸附材料,碘值≧800.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颗粒物,VOCS,非甲烷总烃采取二级活性炭吸附措施后通过15米的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固废 环保措施:
废活性炭委托第三方处置
承诺:**** 陈连福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连福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152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