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812X-202610-111967 | 主题分类: | 生态环境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6-10-12 11:20 |
| 名 称: | ****环境局拟审批《****水泥窑协同处置有机污染土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 ||
| 文号: | 关键字: | ||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水泥窑协同处置有机污染土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水泥窑协同处置有机污染土项目(项目代码:****)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改建
行业类别:N7723固体废物治理
建设地点:**市**县崇德****园区****厂区内,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2°30′53.211″,北纬:25°29′35.218″。
环评单位:**博曦****公司
建设内容:本项目依托****现有1条4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协同处置有机污染土,处置过程中有机污染土可替代部分砂岩原料,年处置规模为15万吨,将现有堆棚改造成有机污染土储存设施,**一套粉磨烘干系统,处理后的物料经气力输送至水泥生产线分解炉,辅助工程与公用工程全部依托现有设施,废水和固体废物均依托现有水泥厂进行处置。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3万元,占总投资的6.2%。
项目工艺流程:有机污染土→污染土堆棚暂存→破碎(粒径≤75mm不用破碎)→皮带输送→磨头仓暂存→烘干磨→窑尾分解炉投料→水泥回转窑。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废气
定期洒水降尘,遮盖散装物料,加强施工机械及车辆维修保养,运输车辆采取篷布遮盖、限速慢行,采用商品混凝土,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场界无组织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
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水泥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不外排。
(三)噪声
施工期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路线和运输时间,限制车辆车速,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以降低施工噪声影响,施工期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
(四)固体废物
土石方全部回填,施工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部分送至有关部门指定堆放点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一)废气
有机污染土储存车间应采取密闭措施,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输送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通过一根本项目新增的高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有机污染土破碎、输送过程产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皮带机廊道负压抽风管道,最终送入窑头冷却机高温段入窑焚烧。
有机污染土产生的窑尾尾气依托厂区现有的“低氮燃烧+碱性环境+(HSNCR+SCR联合脱硝)+余热锅炉+布袋除尘”进行处理,然后通过厂区1根现有的高118m排气筒排放。该排气筒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1排放限值、《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表1排放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二)地表废水
本项目建成后化验频次增加,实验室设备和器皿的第一道、第**清洗废水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置,****实验室设备、器皿的第三道及后续清洗废水)依托厂区现有的4#****处理站。化验废水经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进入厂区600m3的中水池,用于绿化、道路清扫,不外排。
(三)噪声
运营期主要产生噪声源为破碎机、球磨机、旋风筒、除尘风机、球磨系统风机、罗茨风机、活性炭废气处理风机等设备。应当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昼间、夜间噪声排放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
除尘灰返回生产线,布****维修厂家回收,球磨****回收站。废活性炭、实验废液(包括在线监测废液、实验室废液、实验室设备和器皿的第一道及第**清洗废水)、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经收集后分区暂存于现有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并委托具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
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依托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按照重点防渗区要求完成防渗处理,通过夯实黏土层后在上层浇筑15-20cm厚C30抗渗混凝土硬化,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防渗要求;有机污染土储存车间地面铺设一层2.0mm厚HDPE防渗膜并做硬化处理,粉磨烘干车间通过夯实黏土层后在上层浇筑15-20cm厚C30抗渗混凝土硬化,满足一般防渗区要求;厂区其余区域进行混凝土硬化,满足简单防渗区要求。结合现有的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对厂区外西北侧小**泉点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
(六)土壤
控制入窑废物中重金属含量及投加量,窑尾尾气应达标排放,建立土壤污染监控系统,结合厂区现有的土壤跟踪监测计划,在1#固废储存车间旁(本次改造利用储库)、污水处理站旁未硬化区域开展土壤跟踪监测,以掌握评价区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七)环境风险
严格控制入窑物料及配比,加强水泥窑窑尾在线监测系统、尾气处理设备检修和维护,确保废气治理设施达标排放;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配备消防器材、应急物资,加强巡检,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四、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1.384t/a。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水泥窑协同处置有机污染土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六、反馈方式
****环境局
电话/传真:0871-****8226
通信地址:**市禄劝县**街道秀屏路22号
邮编:65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