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公安局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险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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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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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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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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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险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0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0月9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住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

详见附件

****

**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祥盛街25号第4层419-420室

元

评审总得分:84.33分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和重大疾病保险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张红琴、李莉莉、姜军(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服务类规定向中标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1139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本次成交公告在《****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交易中心****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对成交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公示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附有地址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为:84.33分。

2.本项目监督部门:****财政局。

3.异议投诉渠道:本项目异议投诉渠道:各投标人如有异议,按照《**省公共**交易异议和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豫公管办〔2017〕24号)文件有关规定向采购人提出异议。投诉部门:****,地址:**县**大道 299 号 联系人:赵先生,联系方式:138****3185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大道 299 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8****3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普济路27号连邦大厦20楼2009号

联系人:田臣芳

联系电话:183****191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臣芳

联系电话:183****1917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2日

项目编号:**磋商采购- 2026-23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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