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81301/202610-00037 | 信息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重大建设项目/批复 |
| 发布机构: | ****发改委 | 文 号: | 当发改秘〔2026〕160号 |
| 成文日期: | 2026-10-12 | 名 称: | 关于湖阳镇水源地省控断面圩内上源沟塘水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项目编码:****】 |
| 关 键 词: | 重大建设项目 | ||
2026-10-12 11:34
****政府:
你单位《关于批准湖阳镇水源地省控断面圩内上源沟塘水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我委已组织专家、部门对湖阳镇水源地省控断面圩内上源沟塘水质提升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湖阳镇水源地省控断面圩内上源沟塘水质提升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选址:**县湖阳镇。
三、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该项目由湖阳镇负责实施。本项目拟对湖阳镇大邢村内部4口塘及连接沟渠进行生态清淤3700立方米,杉木驳岸1200米,塘边园路420平方米;沟塘内水生植物生境修复3000平方米;池塘内安装120组人造生物膜治理和6套浪涌式曝气机。
四、建设工期:3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湖阳镇水源地省控断面圩内上源沟塘水质提升工程核定投资概算167.149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5.5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624万元,预备费3.837万元。所需资金为争取上级环保资金150万****政府自筹投资安排。
六、请你单位(或督促代建单位)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有关职能部门批准要求以及《政府投资条例》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开展各项工作,依法取得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工程建设等相关手续,在满足《****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所列新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请你单位(或督促代建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投资概算,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工程施工图限额设计,施工图阶段要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确保设计合理、满足使用、安全可靠,减少变更,从严控制概算投资,不得突破。项目建设应符合住建、自然**和规划、环保、安全、水利、交通、地震、航道、消防、市政、园林、节能、节水、海绵城市、社会稳定等法律法规以及有关行业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并按照有关部门批复要求落实各项举措。要严格执****政府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环保、质量等相关要求。项目未取得和履行完各项法定手续,不得开工建设。要在招标投标中明确以工代赈用工和劳务报酬发放要求,在工程服务合同中与施工单位约定相关责任义务。
八、请你单位(或督促代建单位)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政府投资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建设,保障企业费用和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拨付。项目建成并在国家规定的各专项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项目竣工验收。
九、本批复有效期为2年,超过有效期未开工建设且未获准延期,项目文件自动失效。需要延期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及省、市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