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001-002
二、合同名称:****敬老院食堂食材项目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敬老院食堂食材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市**区彰驿站街道彰驿站村
联系方式:152****9188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凌空二街21号
联系方式:180****66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敬老院食堂食材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供货方责任 采购方的就餐者由于食用了供货方提供的常规无法检测的物质而造成腹泻、食物中毒以及其他不良反应,经食品卫生职能部门检验确定后,即按供方不能履行合同处理,供方必须 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并向需方赔偿其承担费用额的百分之二十,最低不得少于 10000 元,后果严重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供货方**规范 (1)供货方要定期提供: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2)对供货方每年进行一次评定,评定的内容为:服务质量、质量状况、价格水平、信誉度、交货期等。如评定为不合格,则不续签第二年合同。 (3)供货方须指定专人送货,送货人必须携带本人证章,衣着得体,走指定通道,所送的 原材料不可直接接触地面。 (4)由供货方负责送货并保证送货及时,到院后负责搬运至指定地点。 (5)供货方必须对送货人进行规范,服从需方管理,不允许争吵打架。 (6)供货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断货,如因市场原因必须提前三天通知需方,按要求提供替代 品,经需方领导确认同意后方可。 (7)供货方所送物品质量及品牌必须按需方提出的质量要求为准。 (8)供货方所送物品到需方指定地点后必须经过检质、验斤、验收后方可入库。 (9)供货方必须按需方的要货单据供货(电话通知),缺货少货则必须当天将货补回,违 者按当**额10%开单罚款。 (10)供货方送货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不可送质量不达标的产品,违者按当**额 10%开单罚款。 (11)供货方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投诉的,给就餐者人身、财产造成损失的,供货商要 承担全部责任,并处 3000 元以上罚款。 (12)夏天(6-9 月)每天送货一次,冬、春、秋(10-5 月)每两天送货一次,送货时间 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44,000.00元
合同金额:1,144,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9-28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6-10-12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