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苏1182破23号江苏星和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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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47分钟前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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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书


****债权人:

****法院于2026年9月28日作出(2026)苏1182破申23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9月30日作出(2026)苏1182破23号决定,指定******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七条之规定,管理人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债权人应于2026年11月11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对债权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等情况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的分配部分,不再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同时,****公司负有****公司的任何财产,请尽快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二、申报债权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具体事项请查看《债权申报须知》):

1.债权申报表

2.债权登记书

3.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4.承诺函

5.主体资格材料(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送达地址确认书

8.申报债权的证据(如:合同、协议、生效法律文书如判决书/裁决书等,收款或付款凭证,利息或违约金计算凭证等书面材料);

三、管理人联系方式:

地 址:**市**区檀山路208-6号******事务所

联系人:李凤

电 话:139****6856

四、债权人会议时间:

****公司于2026年11月16日09时30分通过线上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

2026年10月12日

附:1.债权申报表

2.债权登记书

3.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4.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送达地址确认书


****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须知

****债权人:

****法院于2026年9月28日作出(2026)苏1182破申23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6年9月30日作出(2026)苏1182破23号决定,指定******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明确债权人及利害关系人在债权申报阶段的权利义务,****公司债权申报登记工作合法、有序进行,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债权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主体

****公司享有到期或未到期债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报债权。债权主体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下称单位债权人;债权主体为自然人的,下称个人债权人(该区分仅为表述方便,不影响权利的性质和效力)。

二、债权申报期限

2026年10月10日,法院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破产清算一案公告”,****公司被受理破产申请、指定管理人、确认申报期等事宜。债权人应当于2026年11月11日前完成债权申报。

三、债权申报方式

****法院于2020年4月25日发布的《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对需要通知或者告知的事项,人民法院、管理人可以采用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简便方式通知或者告知债权人、债务人及其他利息关系人。为此,债权人可以选择通过邮寄申报或者现场申报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

(一)邮寄申报

1.邮寄申报要求

如债权人通过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应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在快递寄送单上注明“****公司债权申报”字样,并保留邮件快递寄送底单;债权人应向下述管理人指定邮寄地址投递,否则视为无效申报。邮件已签收的,即视为债权人已向管理人提交了债权申报材料,如长时间未签收、未妥投的,****公司,并重新向管理人寄送申报材料,以免延误申报工作。

2.邮寄申报地址

收件单位:****管理人

地 址:**市**区檀山路208号**大成(**)律师

事务所

联系人:李凤

联系方式:139****6856

邮 编:212004

(二)现场申报

如债权人选择现场申报,请提前与管理人联系、预约,现场申报地址同邮寄申报地址。

为避免申报延误,请债权人与管理人先行电话沟通确认具体申报方式。如需电话联系管理人,请于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2:00,14:00-18:00。

四、债权申报的要求

(一)债权人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间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二)在规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逾期申报者,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参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财产类案件诉讼费标准,并综合审查确认难易程度、逾期时间、逾期申报对破产工作的影响等因素加以确定)。

(三)债权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该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五、债权申报所需提交的材料

(一)债权申报表、债权登记书

1.债权申报表原件(见附件1)。申报债权的金额必须确定,外币必须换算成人民币计值,汇率以破产清****银行公布的市场交易中间价为准。

2.债权登记书原件(见附件2)。须写明申报登记的债权金额、性质、形成原因、经过、有无财产担保等相关事项。债权申报表和债权登记书上记载的信息应当保持一致。

3.债权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3)。需列明债权人本次债权申报向管理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包括申报材料名称、份数和页数等,请债权人按照债权申报材料清单所列的顺序整理和提交债权申报资料。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4)。为保证债权登记及审查的公正性,债权人应当出具承诺函,承诺所提交的登记材料真实有效,并如实说明债权的受偿情况。

(二)证明债权申报人主体资格的材料

1.单位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和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见附件5)。

****公司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后名称发生变更的,还应提交工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债权人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返还)及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申报须提交的材料:除了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

(1)单位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6)、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后归还)等复印件;

(2)个人债权人须提交的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债权人本人签字)和代理人的身份证等个人有效证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三)送达地址确认书

为确保破产清算程序工作中的相关文件、信息能及时高效地送达债权人,请债权人按照送达地址确认书(见附件7)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联系地址。

(四)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数额的材料

1. 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贷款合同,购、销货合同等)、协议、备忘录等证明存在合同债权关系文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2. 各类票据、划账单、汇款单、对账单、验收单、提货单,以及工程类商务中标书、工程预(结)算书等合同履行凭证的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3. 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项权利证)等担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4. 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和复印件。

5. 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正在进行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生效判决书、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6. 债权如涉及对建筑工程的争议,须提交建筑工程审计报告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7. 利息计算方法及计算时间节点的书面说明,管理人特别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请各位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注意利息计算至2026年9月28日(法****公司破产申请之日)止。

8. 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9. 债权公证文书或相关公证文件。

10. 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债权人与债务人出现会计账面金额不一致时,债权人要提供会计明细账复印件和证明材料原件(核对后归还)及复印件。

11.其他能够证明债权成立的证据。

(五)提交资料的要求

1.债权人提交的材料应一式两份,统一按照A4纸张的规格提交,所有材料单位债权人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债权人须签字。

2.要求提供原件的,应当按要求提供原件;要求提供原件核对的,原件现场核对无误后予以返还。(通过邮寄方式申报债权的,原件提交核对工作暂缓,后续视实际情况另行通知)。

3.如债权人为非中国籍公民或我国**、**、**地区居民,或者债权人为境外企业或者注册地为我国**、**等地区企业的,提交的所有资料均需经过有公证资质的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和认证,以证明债权人主体资格,和依法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的行为以及有关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等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另外,债权人提交的所有资料均需提供中文译本。

六、未申报或逾期申报的后果

1.债权人未申报债权,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2.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已分配的财产不对其补充分配。即使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补充分配,且债权人还应该承担因审查、确认补充债权等产生的相关费用。

3.如债务人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4. 如债务人进入破产和解程序,债权人未按期申报债权,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债权人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1.债权申报表

2.债权登记书

3.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4.承诺函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送达地址确认书

附件1

****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表

编号:

债权人基本情况 债权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债权人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代理人地址
申报债权总额 本金
利息
其他费用(违约金、诉讼费等)
债权种类 1.货款□2.借款□3.工程款□4.租金□5.求偿权□6.损害赔偿请求权□7.保证责任8.其他□
是否连带债权 1.无□2.有□,连带债权人:
有无财产担保 1.无□ 2.有□ 担保金额
财产担保方式 担保形式:1.抵押□2.质押□3.其他□:
有无其他优先权 1.无□ 2.有□ 优先权性质 优先权金额
有无诉讼/仲裁 1.无□2.有□,案号:
债权人及其代理人保证所申报的债权金额与实际债权金额相符,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与原件相符且真实、合法、有效,如申报不实或提供的证据系虚假伪造的,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债权人(盖章或签字):申报时间:年月日

****破产清算案


利息、违约金或其他费用具体计算明细:

申报债权涉及利息、违约金或其他费用的,应提供具体运算流程、起止时间、计算标准,截止时间不能超过2026年9月28日,若未按要求提供计算方式致使管理人无法审核的,则相关利息、违约金或其他费用将暂不予审核、认定。标书代写

涉及利息、违约金或其他费用的计算方式请在本页填写(若本页面篇幅不足的可自行在后添附),并盖章(签字)确认:










债权人(盖章或签字):

申报时间:年月日





附件2

****破产清算案

债权登记书

债权人:
本金: 利息:
其他费用: 债权总额:
债权性质:有担保债权()无担保债权()
事实和理由:写明所登记债权的金额、性质、形成原因、经过、有无财产担保等相关事项。


债权人(盖章或签字):

年月日


附件3

****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申报材料名称 份数 页数 原件或复印件 备注
1 债权登记表、债权登记书
2 承诺函
3 身份证(个人)/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其他组织)
5 授权委托书
6 代理人身份证
7 律师事务所所函、律师执业证
8 送达地址确认书
9
10
11

12






13






14






申报人声明:本次提交的所有申报债权文件与原件相一致,不存在变造、伪造等情形,否则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管理人声明:本次申报债权文件的签收并不代表管理人对其申报债权以及提交文件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的确认。


提交人(签字或盖章):

提交时间: 年月日

附件4

****破产清算案

承诺函

****管理人:

****法院于2026年9月28日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指定******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本司/本人在得知上述信息后,向管理人申报登记债权,并在此承诺如下:

一、本司/本人向管理人申请登记债权所依据的法律文书、其他相关材料和所述之事实均为真实有效。

二、就本司/本人向管理人所登记之债权,在债务人其他负有偿还义务的主体处所获清偿情况如下:

□未获清偿□已获部分清偿

(注:若勾选“已获部分清偿”,则请于下文处填写所获清偿之金额以及清偿人之名称)

清偿金额:

清偿人名称:

三、若本司/本人所述之事实与管理人审查结果不一致的,则本司/本人愿承担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

特此承诺

债权人(盖章/签字):

年月日

附件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兹证明 ****公司任_____________职务,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债权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6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破产清算案件中,兹委托担任本人(本单位)的委托代理人。

代理权限如下:

1、代为申报债权、与管理人核对债权(代为承认、变更、放弃债权);

2、代为提交或签收与本案相关的各项文书;

3、代为参加债权人会议或其他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代为履行义务;

4、代为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回答询问;

5、代为行使债权人的其他权利,代为履行债权人的其他义务。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期限:除委托人书面撤销以外,代理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字之日起至本案破产程序终结时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7

****破产清算案

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

事由、案号 ****破产清算案案号:(2026)苏1182破23号
债权人名称/姓名(全称)
账户信息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债权人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 收件人
通讯地址
电话
邮编
代理人信息 姓名
电话
通讯地址
债权人对账户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基本信息的确认 本人/****银行账户、地址及联系方式,并保证上述联系地址及方式准确、有效。如发生变更,本人/单位将以书面方式告知管理人,并同意管理人按上述账户汇款、联系或送达文书。由于送达地址不准确、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管理人,或拒收,导致管理人有关通知、文件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被退回,邮件回执上注明的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相应法律后果由本人/单位自行承担。债权人签名或盖章:年月日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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