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租赁运营,盘活存量闲置资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拟对院内两处资产整体公开竞价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概况
1、标的地址:**市尼池东路89号
2、租赁期限:3年
3、租赁用途:仅限仓库使用,不得擅自变更用途;若承租方后期申请变更使用用途,出租方有权重新核定租金标准。
4、院内9-11号库房:建筑面积651㎡,租赁底价25元/㎡﹒月。
5、办公楼一二楼:建筑面积660㎡,租赁底价20元/㎡﹒月。
本次两处资产整体捆绑出租,采用公开竞价方式,价高者得。租赁用途统一限定为仓库。
6、经营约束:承租方须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严禁从事违法违规、环境污染、扰民及不符合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的经营行为;租赁期内严禁转租、转包、挂名经营赚取差价,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0月16日,报名期限共5天。意向承租人请在上述期限内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受理地点:****资产管理部
3、竞价保证金:意向竞租人报名时按要求缴纳竞价保证金;未成交人员竞价结束后无息原路退还,成交承租方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三、竞租资格
凡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无失信、违法经营记录,均可报名参与竞价。
四、竞价方式
本次招租采用现场公开增价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方。若符合条件的意向报名人仅有1家,则按底价协商租赁。标的物按现状出租,意向竞租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参与竞价即视为完全认可房屋现状。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需提交合法身份证明材料,并按要求缴纳竞租保证金(保证金金额另行通知);
2、竞得人须在规定时限内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足额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
3、租赁期间,房屋水电、物业、日常维修等全部相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动房屋主体结构,严禁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租赁用途,如申请变更用途,出租方有权重新核定租金;
4、本次竞价相关事宜由****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陈乙林
联系电话:182****4811
地址:**市尼池东路8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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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