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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你局《****茶场安置小区项目23367平方米(35.05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武自然资综〔2026〕133号)已收悉。经研究,同意无偿收****茶场****茶场南庵馒头山下面积39646平方米(59.47亩)其中的23367平方米(35.05亩)茶场安置小区项目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收回手续,由你局依法依规办理。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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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