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向贵局报告如下:
项目名称:****生产磁性电子材料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生产车间1位于(**市神湾镇神溪村军民路18号厂房(三)第五卡A区第一部分,东经113°21'9.311",北纬22°16'40.442");项目仓库位于(**市神湾镇神溪村军民路18号厂房(一)第五卡,中心位置:东经113°21'8.674",北纬22°16'40.451");生产车间2位于(**市神湾镇神溪村军民路9号厂房(一)首层之一,东经113°21'13.660",北纬22°16'445.631"),中心经纬度 N22°40′0.528″,E113°11′ 20.199″,新增的生产车间2作为废次品氧化返工车间(增设一台用电的梭式炉,含仓库),项目扩建后总投资400万元(其中扩建部分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其中扩建不投资10万元)用地面积3530㎡,建筑面积3530㎡,主要从事生产、销售:磁性材料、其他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等,扩建后年产磁性电子材料3000吨;
项目厂区定员2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不新增员工,在原有员工中调配,一天3班制,每班8小时,夜间生产,全年工作300天。
审批过程:****委****工业园****公司2026年9月于完成《****生产磁性电子材料扩建项目
》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编辑工作,2026年9月18****环境局关于中(神)环建表【2026】0029号批复:2026年10月08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
开工建设日期:2026年09月
竣工日期:相关废水、废气、噪声处理设施已经于2026年10月11日建成,现进入调试。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6年10月12日至2027年10月11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邱工
联系电话:186****4821
电子邮箱:****@qq.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