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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2026年重点区域秸秆收处项目财务审计服务项目”顺延成交候选人的通知
致各投标人:
我司2026年8月26日发布的“**市2026年重点区域秸秆收处
项目财务审计服务项目”成交公告。于2026年9月8日,**普辰会
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第一成交****生态环境局提出,
该公司因工作量及成本原因,自愿放弃本次**。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
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
展政府采购活动。”现秋季秸秆已开展收处,为做好秸秆收处计量的实
时监督及规范资金拨付工作,同****事务所(普通合伙)
作为**市2026年重点区域秸秆收处项目审计服务单位,按要求签订
合同。
******公司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