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站东V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开发区****社区,地块外**速达路,南至玉湖路绿化带,西至规划三路,北至站南路,占地面积为27730.7m2(约41.6亩)。****开发区****规划局提供的《高铁站东V地块规划条件及附图》,本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
依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四百五十四条第二款:“用途变更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省优联****公司(简称“我公司”)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调查工作及分析结果(第一阶段)
根据第一阶段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可知:
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农田、空地、道路等,无工业企业存在,2020年,调查地块内西部建设中铁六局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项目部,主要为办公区、生活区等,2024年地块内项目部活动板房拆除为空地后闲置;目前地块内均为闲置用地,地块内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和腐蚀痕迹,不存在坑塘、堆土等,未见固体废弃物,无恶臭、化学品味道和刺激性气味,地块内不存在污染源。调查地块边界外500m范围内的历史上分布:大湖村水泥厂、原**县第四水泥厂、原大湖油库、中铁六局地铁6号线一期工程项目部、**汽车客运东站、**东站等企业或经营场所,考虑地块西侧东行车公寓地块、高铁站原 2013-45号F地块(13号地块)、高铁站东O地块等地块均已做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且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土壤检测结果均不超过相关一类标准限值,均满足一类用地开发需求,因此考虑周边企业对本项目地块产生影响较小。
第一阶段调查在地块内按照 40m×40m 网格共布设18个土壤快筛采样点,快筛结果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推荐的风险评估模型推导风险筛选值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均无明显异常。另外本次调查同步对调查地块开展了验证性调查布点采样工作,地块内布设4个土壤柱状采样点位、3个地下水采样点位,调查地块外布设了1个土壤对照点,本次调查共送检15个(含2个平行样)土壤样品,因调查地块属于山前地貌特征,采样期间未采集到地下水样品,根据检测结果分析表明,所有土壤样品检出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及其他相关标准。
2、结论与建议
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现场快筛数据及验证性采样检测结果,调查地块内土壤快筛数据及检测结果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HJ25.3-2019)中推荐模型计算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符合第一类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