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昌宁县湾甸傣族乡单元详细规划 (草案)的公示公告

审批
云南-保山-昌宁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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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发布机构 昌**湾甸乡
公开目录 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 2026-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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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昌**湾甸傣族乡单元详细规划 (草案)的公示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省委****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依据《******厅关于印发**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局****政府共同组织编制了《**市昌**湾甸傣族**镇单元详细规划(草案)》,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凝聚众智,加强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进一步优化规划成果,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为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10月7日(30天),全县市民或与之存在相关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到公示现场或指定公示网站查阅规划内容。

如对该草案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将意见或建议提交至****人民政府。

公示期间,广大市民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并反馈意见:

1、现场公示地点:****人民政府(项目地)、******局。

2、查询网址:https://www.****.cn/xzgkml/cnxwdxrmzf/fdzdgknr/zzjg.htm****政府门户网站—****人民政府)。

3、电话反馈意见:0875-****208

4、邮箱反馈意见:****@163.com

5、信函反馈意见:请邮寄至****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邮政编码:678105(邮件标题或信封封面请注明“**市昌**湾甸傣族乡单元详细规划”字样)。

6、有效反馈意见期: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23日(30天),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该超过意见反馈期最后一天,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7、有效反馈意见:为便于更好地沟通和完善规划,请在意见中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者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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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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