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旭新家具有限公司废气治理设施变更项目

审批
广东-中山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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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10-12

项目名称 ****废气治理设施变更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三乡镇古鹤村冠华街9号之11 占地面积
(平方米)
43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莫银莺
联系人 林美宝 联系电话 138****8003
项目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万元) 1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1-12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建设内容及规模 砂光、打磨、抛光工序废气由原来的经收集后经一套水喷淋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有组织排放,变更为经收集后经一套水喷淋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分别经两条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4)高空有组织排放;调漆、喷漆及晾干工序废气由原来的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调漆、晾干工序废气一起收集后,经过水喷淋 高效气雾过滤器 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高空有组织排放,变更为喷漆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调漆、晾干工序废气一起收集后,经过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DA003)高空有组织排放。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砂光、打磨、抛光工序废气采取一套水喷淋措施后通过两条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4)有组织排放至高空
有环保措施:
调漆、喷漆及晾干工序废气采取两级活性炭措施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有组织排放至高空
承诺:**** 莫银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莫银莺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19。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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