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展示我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丰硕成果,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先进事迹,讲好民族团结故事、传播民族团结正能量,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民族团结、共促和谐稳定的浓厚氛围。现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风采录拍摄制作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风采录拍摄制作项目。
2.项目实施地点:**县辖区(具体以合同为主)。
3.项目内容:围绕我县获评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模范个人,开展专题风采录摄制工作,通过纪实拍摄、人物专访、场景还原、事迹梳理等方式,打造系列正能量宣传影像作品,全方位展现模范典型扎根高原、履职担当、守望相助、团结奋进的先进风采,生动诠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刻内涵。
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拍摄、剪辑、修改、定稿、成品交付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宣传推送、存档展示等。
5.风采录成品时长:3分钟以内。
二、服务具体要求
1.前期策划创作:服务商需结合我县民族团结工作特色、高原地域特点、模范先进事迹,量身定制拍摄方案、叙事脚本、拍摄大纲,精准提炼模范亮点、特色事迹、感人细节,确保内容真实、主题鲜明、立意深刻,贴合民族团结宣传工作定位。
2.实地拍摄采集:深入各乡镇、机关单位、村居、宗教场所、工作一线开展实景拍摄,完成人物专访、工作场景、日常履职、集体风貌、特色工作纪实等素材采集,保证画面清晰、构图规整、素材完整,适配高海拔户外、室内多场景拍摄需求。
3.后期制作包装:完成素材剪辑、调色配乐、字幕配音、图文包装、片头片尾制作、特效渲染等全套后期工作。成片画质不低于2K标准,16:9标准画幅,配音庄重沉稳、语速适中,字幕规范清晰,整体风格庄重大气、质朴真实,杜绝娱乐化、商业包装化。
4.成品交付标准:交付完整成片、全部原始拍摄素材、工程文件、高清海报剧照、短视频切片素材,所有成品版权归我方所有,服务商不得擅自使用、传播、转借素材及成片,需配合我方完成多轮修改打磨,直至审核定稿。
5.宣传适配要求:成品在微信公众号、展厅播放、会议宣传等多场景使用,叙事逻辑清晰、感染力强,充分展现模范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项目资金及资金来源
风采录拍摄制作项目资金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资金来源为民族工作经费。
四、报名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影视制作、视频摄制、文化宣传、摄影服务等相关内容,具备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3.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策;
4.未被列入行业准入黑名单;
5.在经营期间没有被行政处罚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7.其他不符合报名的情形。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简介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3.****公司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4.征信证明(参加邀请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
5.证明企业商业信誉良好和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相关材料。
6.报价材料、清单等材料。
六、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按照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对所提供的资料从企业综合能力、经营范围、社会信用、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比,提交部务会研究审定,择优确定服务机构并电话通知中标单位,未中标的将不再电话通知。
七、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4日18:30之前(3个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标书代写
2.报名地点:****工作部****办公室)。
3.报名方式: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结合**县路途等因素,报名方式采取线上线下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方式)。
4.报名邮箱:****@126.com
5.联系人:潘取龙
6.联系方式:办公室0896-****630 手机号码:173****2111
八、注意事项
1.报名机构将报名材料按顺序要求进行扫描并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进行报送;
2.报名时间截止后上报资料的均不予受理;
3.使用同一邮箱报送多家报名机构材料,不予受理;
4.报名前请仔细审查材料,不得重复报送;
5.报名资料请标注报名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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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