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6年1月-2027年2月车用燃料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车用燃料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年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提供燃料,92号汽油、95号汽油、0号柴油、国标-35柴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服务唯一性、不可替代性说明
1、本项目于2025年12月10日和2025年12月19日进行了公开招标。2
次招标仅有1家合格供应商参与报名,报名单位为****,不满足开标条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保证本项目招标活动顺利进行,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标书代写
2、采购人要求在**市外环路外两公里内选定一家供应商,提供符合国家
成品油质量标准的车用燃料,满足车辆24小时加油服务,****完全符合招标需求,为保障环卫车辆持续正常作业、防止环卫任务中断,为保障公共利益,结合项目的急迫性和行业特殊性建议采购单一来源采购。
(二)法律适用依据
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情形;同时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不存在其他合理替代方案,依法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本项目经行业专家论证,单一来源理由充分,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大街与南外环交汇南100米
三、公示期限
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9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拟采购的货物说明:车辆添加92号汽油、95号汽油、0号柴油、-35号柴油服务,供货期限2027年01月0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发布媒介: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政采云”平台(http:// www.****.cn)发布,并由“政采云”平台同步推送至《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网》。
3、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公示期结束视为无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赵旭东
联系电话:135****5010
联系地址:**市榆西大街2055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4470
联系地址:**市府前路1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兰颖馨
联系电话: 0431-****4561
联系地址:**省**市高新区博才路168****科技园15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论证意见.pdf (252.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