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三台县委组织部关于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询价的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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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正资格要求

为确保报废资产合规处置,依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2009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551号公布根据2019年3月2日《****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保护厅关于下发《**省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名录管理办法》(川环发〔2014〕140号)等相关文件,参与询价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再生**回收相关内容,经营状态正常。

2.已完成再生**回收经营者备案,提供备案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针对本次报废电脑、打复印机、空调等属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内的设备,二选一满足:

(1)若报价单位自行开展拆解无害化处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或列入“电子废物拆解利用处置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名录或临时名录”的证明材料,核准处理品类须包含微型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

(2)若报价单位仅负责回收、运输,不自行拆解处置:须提交:①与具备有效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企业签订的正式处置委托协议;②该下游处置单位完整资质复印件(加盖处置单位公章),证书有效期、核准品类须覆盖本次处置设备。

4.承诺中标后,保证报废电子设备全部交由上述持证企业实际处置,不得转包、转卖至无资质单位;项目完成后需提供物资移交处置台账、处置接收凭证备查。(单独附《合规处置承诺函》)

5.参加本次询价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环保、安全生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更正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参与的需额外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3.供应商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及承诺函(验原件,交复印件)。

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注:以上资料须自行封装,封装袋显著位置处须有单位公章,并注明单位及联系方式。在规定时间内现场提交纸质版资料,资料提交完毕视为参加比选。

三、更正报价流程

1.2026年10月13日11:00****中心****少年宫斜对面)进行现场踏勘;

2.2026年10月13日17:00前提供有效****县委组织部(**县北坝镇琴泉路152号县委综合楼二楼);

3.2026年10月14日上午9:30****组织部组织相关人员对资料拆封进行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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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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