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改综〔2026〕85号
关于**县酿溪镇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你中心报来的《关于批准**县酿溪镇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建议书的请示》等资料收悉。****财政局出具了资金来源审核意见、县商务局出具了行业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1.支撑县域特色农业、农村电商发展,打通农产品上行通道;2.整合快递**,推行共仓共配,降低物流成本,提升配送效率;3.补齐县域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提升多式联运能力;4.落实区域物流布局政策,助力**融入长株潭、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圈;5.增加就业岗位,带动相关产业发展,培育县域经济新增长点。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县酿溪镇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项目编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社区****执法局附近),紧邻**大道。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 34838㎡(52.26 亩),总建筑面积 48228㎡,其中计容建筑面积 47304㎡,地下设备用房不计容面积 924㎡。** 1 ****基地、6 栋物流仓库;****园区道路、消防、给排水、供配电等总图及公用工程;购置仓储、分拣、搬运、信息系统等智慧物流设备。项目设计年货物吞吐量 80 万吨。
主要技术指标:容积率 1.36,建筑密度 42.61%,设置停车位 52 个(小车 38 个、大货车 14 个)。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2320万元。资金来源:申请政府专项债券 11000万元,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11320万元。
六、有关要求
1. 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落实规划选址、用地预审、节能审查等手续,完善相关支撑材料后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2. 严禁以项目建议书批复代替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严禁未批先建。
3. 做好资金筹措方案,严控建设成本,杜绝超概算建设,落实建设项目各项管控要求。
七、项目建设相关情况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发改局批准项目建议书之后,要求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本批复内容,公示期为本批复下达之日起延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建设有异议、意见或建议的,可通过来电、****发改局实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署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公示期内征集的主要意见和建议将及时送项目单位作为编制和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参考。
****改革局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