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一期水域整治工程项目水下炸礁清礁工程施工分包中选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一、基本概况
1、选择标的:**(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一期水域整治工程水下炸礁清礁工程施工分包
2、施工范围及内容:(1)水域整治2区位于拟建码头前沿以外水域(马鲛鱼核心保护区),长175m,宽40m,面积约0.7万平方米,岩面顶高程在-4.8~-24.1m,清礁底高程-14.3m。清礁工程量约1.37万方。清礁需采取爆破工艺。 (2)水域整治3区位于拟建码头平台下方水域(马鲛鱼核心保护区),长175m,宽15m,面积约0.26万平方米,岩面顶高程在-4.8~-28.6m。清礁工程量约0.34万方。清礁需采取爆破工艺。
二、评标情况
1、中选候选人基本情况
| 包件名称、编号 | 中选候选人名称 | 报价金额 (不含税) | 报价排名 | 备注 |
| ****/01 | **** | ****488元 | 1 |
2、否决投标原因及依据
| 包件名称、编号 | 被否决报价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备注 |
| ****/01 | 无 | /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报价人及其他相关方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
邮箱(****@zjjtgc.com)方式提交投诉函(格式见第八部分)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1.投诉函主要内容包括:①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人的地址及有效通讯方式等;②明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③相关请求和主张;④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若投诉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投诉书及相关材料的,采购人将视其未作出投诉。
2.投诉函须实名提交。投诉人为法人的,投诉函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人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投诉函须由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采购人在收到投诉后立即开展调查,并于3个工作日内通过原渠道向投诉人回函(格式见第七部分)反馈调查处理结果。投诉期间,相关程序中止执行,待投诉处理完毕后视情况恢复。
四、其它内容
拟中选人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3日。公示期间报价人对评审结果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采购人将确定拟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五、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审计部
电 话:0571-****9925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联系人:黄文鸿
电话:183****1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