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受****的委托,对****警车随车装备、基层派出所备用装备及仓库应急储备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警车随车装备、基层派出所备用装备及仓库应急储备装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825794.00元(超出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5年度经****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半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近半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拟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采购包行业为:工业)的中小企业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采购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采购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或提供信用承诺函)标书代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五、获取招标文件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9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市区成业路东侧、**路新地村南侧御景壹號五栋404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法人证明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购买文件。
注:申请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申请资料封面须注明“****警车随车装备、基层派出所备用装备及仓库应急储备装备采购项目”及供应商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投标申请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不接受其他任何证明或替代资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6年11月02日14时3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成业路东侧、**路新地村南侧御景壹號五栋404号会议室
(2)开标时间:2026年11月02日14时30分00秒(**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市区成业路东侧、**路新地村南侧御景壹號五栋404号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 《****官网(https://www.****.com)》、《(https://www.****.cn/)》 发布。
八、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地址:**市**香城路1号
联系电话:0660-****638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成业路东侧、**路新地村南侧御景壹號五栋404号
业务咨询联系人:房女士 联系电话:066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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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