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相王医疗健康股份有限公司健康智慧医院建设升级项目澄清公告(第三次)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医院建设升级项目

二、澄清信息

序号

澄清项

澄清前内容

澄清后内容

1

第一章招标公告

五、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五、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4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五、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及解密

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10月19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2

第五章 评标方法投标人服务能力

投标人服务能力

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有以下对应有效期内可查询的证书。

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本项共计 6 分:

1.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ISO27799-健康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27701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二级及以上。(注:等级划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最高,三级最低。)

6.信创数智技术服务能力评估(具备一级及以上,****中心)。(注:等级划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五级最高,一级最低)

注:1、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要求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须同时体现核心业务产品(核心业务产品至少包括HIS和EMR和集成平台),若证书/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核心业务产品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应明确承诺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备供货本项目核心业务产品能力,内容格式自拟),核心业务产品且必须为同一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否则不得分。

3、ISO认证证书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作为依据,否则不得分。

4、证书/证明材料,须明确体现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名称,否则不得分。

投标人服务能力

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有以下对应有效期内可查询的证书。

每提供一项得 1 分,本项共计 6 分:

1.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ISO27799-健康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SO27701隐私信息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信息系统安全集成)二级及以上。(注:等级划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最高,三级最低。)

6.信创数智技术服务能力评估(具备一级及以上)。(注:等级划分: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五级最高,一级最低)

注:1、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要求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须同时体现核心业务产品(核心业务产品至少包括HIS和EMR和集成平台),若证书/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核心业务产品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应明确承诺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备供货本项目核心业务产品能力,内容格式自拟),核心业务产品且必须为同一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否则不得分。

3、ISO认证证书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作为依据,否则不得分。

4、证书/证明材料,须明确体现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名称,否则不得分。

3

第五章 评标方法企业实力

1.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有以下任意一项数据治理类有效证书,得1分(只计一次分):

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三级及以上(注:5级最高,1级最低)、

ISO/IEC 385051数据治理管理体系认证、

DSMM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三级及以上(注:5级最高,1级最低)、

数据管理能力且通过国家标准《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评估》成熟度达到量化管理级(注:共5级,5级最高,1级最低,量化管理级为4级)。

本小项满分1分。

注:1、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要求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须同时体现核心业务产品(核心业务产品至少包括HIS和EMR和集成平台),若证书/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核心业务产品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应明确承诺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备供货本项目核心业务产品能力,内容格式自拟),核心业务产品且必须为同一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否则不得分。

3、证书/证明材料,须明确体现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名称,否则不得分。

2.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4级(优秀级)及以上得4分,CS3级(良好)及以下得2分。(注:等级划分:分为CS1、CS2、CS3、CS4、CS5,CS5最高,CS1最低。)本小项满分4分。

注:1、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要求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须同时体现核心业务产品(核心业务产品至少包括HIS和EMR和集成平台),若证书/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核心业务产品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应明确承诺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备供货本项目核心业务产品能力,内容格式自拟),核心业务产品且必须为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否则不得分。

3、证书/证明材料,须明确体现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名称,否则不得分。

3.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一级得4分,二级及以下得2分。(注:等级划分:基本级(四级)、拓展级(三级)、协同级(二级)、量化级(一级),一级最高,四级最低。) 本小项满分4分。

注:1、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要求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须同时体现核心业务产品(核心业务产品至少包括HIS和EMR和集成平台),若证书/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核心业务产品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应明确承诺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备供货本项目核心业务产品能力,内容格式自拟),核心业务产品且必须为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否则不得分。

3、证书/证明材料,须明确体现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名称,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备有效期内的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SPCA/CMMI证书,5级证书得2分,4级证书得1分,3级及以下证书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1、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要求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须同时体现核心业务产品(核心业务产品至少包括HIS和EMR和集成平台),若证书/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核心业务产品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应明确承诺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备供货本项目核心业务产品能力,内容格式自拟),核心业务产品且必须为同一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否则不得分。

3、证书/证明材料,须明确体现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名称,否则不得分。

5.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数据中心颁发的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灾难恢复类),提供一级证书得2分,二级证书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1、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要求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须同时体现核心业务产品(核心业务产品至少包括HIS和EMR和集成平台),若证书/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核心业务产品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应明确承诺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备供货本项目核心业务产品能力,内容格式自拟),核心业务产品且必须为同一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否则不得分。

3、证书/证明材料,须明确体现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名称,否则不得分。

6.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作为起草单位参与医疗信息化、智慧医院相关标准,需提供标准封页和起草单位清单证明。省部级每项得0.5分,国家级每项得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最高2分。

注:1、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要求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须同时体现核心业务产品(核心业务产品至少包括HIS和EMR和集成平台),若证书/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核心业务产品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应明确承诺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备供货本项目核心业务产品能力,内容格式自拟),核心业务产品且必须为同一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否则不得分。

3、证书/证明材料,须明确体现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名称,否则不得分。

1.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有以下任意一项数据治理类有效证书,得1分(只计一次分):

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三级及以上(注:5级最高,1级最低)、

ISO/IEC 385051数据治理管理体系认证、

DSMM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三级及以上(注:5级最高,1级最低)、

数据管理能力且通过国家标准《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模型评估》成熟度达到量化管理级(注:共5级,5级最高,1级最低,量化管理级为4级)。

本小项满分1分。

注:1、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要求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须同时体现核心业务产品(核心业务产品至少包括HIS和EMR和集成平台),若证书/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核心业务产品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应明确承诺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备供货本项目核心业务产品能力,内容格式自拟),核心业务产品且必须为同一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否则不得分。

3、证书/证明材料,须明确体现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名称,否则不得分。

2.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有信息系统建设和服务能力等级证书,CS4级(优秀级)及以上得4分,CS3级(良好)得3分,CS2级及以下得2分。(注:等级划分:分为CS1、CS2、CS3、CS4、CS5,CS5最高,CS1最低。)本小项满分4分。

注:1、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要求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须同时体现核心业务产品(核心业务产品至少包括HIS和EMR和集成平台),若证书/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核心业务产品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应明确承诺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备供货本项目核心业务产品能力,内容格式自拟),核心业务产品且必须为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否则不得分。

3、证书/证明材料,须明确体现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名称,否则不得分。

3.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有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证书,一级得4分,二级得3分,三级及以下得2分。(注:等级划分:基本级(四级)、拓展级(三级)、协同级(二级)、量化级(一级),一级最高,四级最低。) 本小项满分4分。

注:1、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要求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须同时体现核心业务产品(核心业务产品至少包括HIS和EMR和集成平台),若证书/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核心业务产品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应明确承诺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备供货本项目核心业务产品能力,内容格式自拟),核心业务产品且必须为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否则不得分。

3、证书/证明材料,须明确体现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名称,否则不得分。

4.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备有效期内的软件能力成熟度等级SPCA/CMMI证书,5级证书得2分,4级证书得1分,3级及以下证书得0.5分,未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1、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要求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须同时体现核心业务产品(核心业务产品至少包括HIS和EMR和集成平台),若证书/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核心业务产品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应明确承诺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备供货本项目核心业务产品能力,内容格式自拟),核心业务产品且必须为同一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否则不得分。

3、证书/证明材料,须明确体现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名称,否则不得分。

5.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CCRC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证书(灾难备份与恢复),提供一级证书得2分,二级证书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1、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要求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须同时体现核心业务产品(核心业务产品至少包括HIS和EMR和集成平台),若证书/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核心业务产品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应明确承诺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备供货本项目核心业务产品能力,内容格式自拟),核心业务产品且必须为同一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否则不得分。

3、证书/证明材料,须明确体现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名称,否则不得分。

6.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作为起草单位参与医疗信息化、智慧医院相关标准,需提供标准封页和起草单位清单证明。省部级每项得0.5分,国家级每项得1分,同一项目取最高,最高2分。

注:1、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2、上述要求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提供的证书/证明材料,须同时体现核心业务产品(核心业务产品至少包括HIS和EMR和集成平台),若证书/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核心业务产品的需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中应明确承诺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具备供货本项目核心业务产品能力,内容格式自拟),核心业务产品且必须为同一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否则不得分。

3、证书/证明材料,须明确体现投标人或所投标的物的生产厂家名称,否则不得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北路3****医院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0561-****059

招标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

联系人:杨易、陈润泽

电 话:0551-****6286、0551-****0892

电子邮件:****@ahbidding.com

日期:2026年10月12日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