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16号令)及《****财政厅关于规范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采购活动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40号)的有关要求,****委托****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C区场平一期工程第三方服务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C区场平一期工程第三方服务单位(二次)
二、本次比选划分为三个标包:
二包: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C区场平一期工程林、草评估报告编制、土地复垦报告编制单位;
三包: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C区场平一期工程水土保持报告编制、监测单位;
四包:宁东基地化工新材料产业区C区场平一期工程水土保持监理单位。
三、控制价上限
二包林、草评估报告编制、土地复垦报告编制单位控制价上限:大写:叁拾贰万元整(小写:320000.00元)(林草评估报告编制及审批23万元、土地复垦9万元);
三包水土保持报告编制、监测单位控制价上限:大写:壹拾陆万元整(小写:160000.00元)(其中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编制及审批9万元,水保监测7万元);
四包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控制价上限:大写:玖万元整(小写:90000.00元);
四、参与比选资格要求
1.参选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参选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体要求
二包林、草评估报告编制、土地复垦报告编制单位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及服务能力;
三包水土保持报告编制、监测单位须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及服务能力、具备有效期内的监测相关资质;
四包水土保持监理单位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水土保持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通过“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名。
五、报名及获取比选文件须知
凡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比选的单位请于2026年10月14日18:00前将授权委托书原件(须注明所投标包名称及联系电话,否则视为无效报名)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公司工作人员邮箱(****30697@qq邮箱)报名,报名成功后代理机构将比选文件以邮件方式发送至报名单位。如未报名,比选时所递交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注:以上项目比选实施内容,若因项目停止实施,本次比选的中选服务单位,自行废除,发包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六、联系方式
比选单位:****
联 系 人:熊海波
联系电话:0951-****559
比选监督单位:**回族自****基地****交通局
监督电话:0951-****302
比选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大街 iBi 育成中心二期 3号楼704室
联 系 人:孙春阳
联系电话:0951-****999;150****2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