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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烟花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烟花生产项目
地点:**市**镇保丰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甲类厂房、1.1-1级建筑物、1.1-2级建筑物、1.3级建筑物、其他建筑物)和废气、废水、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辅助工程(食堂、生活楼、值班室)。
联系人: 卿工
联系电话:187****9906
邮箱:/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