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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50****养殖场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建设地点:**县官垱镇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用地面积21607平方米,现阶段建设投用1栋蛋鸡养殖栏舍及配套设施,年存栏养殖蛋鸡10万羽,年产鸡蛋3285万枚;
环保措施:1废气:鸡舍及集粪池恶臭采取了机械负压通风换气、合理选用鸡饲料、鸡粪日产日清、保持鸡舍干燥、喷洒生物除臭剂、集粪池加盖密闭、厂区进行绿化等措施,饲料加工采用密闭绞龙输送,且在封闭车间内作业,物料贮存在筒仓内;
2废水:厂区内实行雨污分流,厂内污水经处理后用于施肥,配套相应的消纳田地并签订了协议。
3噪声: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采取了车间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4固废:①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②废饲料****回收站。③鸡粪采用干清粪+集粪车+****肥厂。④饲料残渣及掉落****肥厂。⑤病死鸡交指定****处理中心集中处理。⑥医****畜牧兽医站统一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方式: 相关具体内容详询****@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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