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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6年—2028年项目策划及资金
申请咨询服务机构的公告
各咨询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项目策划及资金申请工作,提升全县项目谋划储备数量和质量,现公开遴选1家咨询服务机构,协助我委开展有关工作,提供相应专业咨询意见和技术服务。
服务期2年,服务商作为谋划及项目管理咨询顾问,为**县提供项目管理顾问服务、咨询谋划服务、专题培训等工作,协助我县项目资金申报实施、统筹管理等。服务期内服务商须派驻不少于1名专业技术人员驻场开展工作(人员自备办公电脑)。
1.项目管理顾问服务。一是日常技术顾问服务。****工作部署,依托我委提供的项目资料,提供建设项目技术咨询支撑,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予以解答,研究提出对策建议;根据工作安排,受邀选派专家参加相关会议,提供现场咨询指导。二是项目谋划与制度研究。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及实施管理调研工作,****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工作存在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成因;协助落实项目谋划工作机制运行管理,参与修订完善项目谋划、项目管理等配套制度。
2.项目谋划咨询服务。****发改委开展项目资金方案论证。聚焦项目单位各类项目需求,针对性梳理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各类资金渠道,科学制定资金拼盘方案。****发改委指导各项目主管部门,统筹推进规划选址、土地要素保障、可行性研究报批等项目前期工作,明确项目推进实施路径,夯实项目落地基础。****储备库提质增效。****发改委****储备库项目,精准筛选符合各类上级资金申报条件的项目,从前期手续完善、投融资模式优化、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关键环节,逐项提出整改提升意见,全程跟进督导落地落实,严格做好项目入库、退库审核把关工作,规范储备库动态管理。三是严格做好资金申报材料审核工作。****发改委精准审核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各类上级资金申请报告,同步复核资金申报配套各类专项方案,严把材料质量关、合规关,保障资金申报工作规范、精准、高效推进。
3.专题培训服务。服务商每年组织不少于2场项目谋划、项目管理相关专题培训,授课讲师须具备相关领域丰富实操经验,课程兼顾政策解读与实操指导。培训场地由我委协调,培训课件、师资由服务商负责。
立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重点,****发改委谋划分析新项目、重大项目,编制项目策划建议书。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服务期内已启动的项目,后续项目配套咨询服务不因合同到期而终止。
(一)日常技术顾问和专题培训服务:本项服务限价30万元/家/年,2年服务期年度限价不变。参选单位年度报价不得高于该限价,年度报价高于限价的申报材料作无效申报处理。报价包含驻场技术服务、项目日常顾问、专题培训等全部配套工作。
(二)新项目策划生成:服务期内,服务商须完成不少于3****政府投资或社会投资)策划书编制工作,相关成果编制、修改完善、汇报对接等配套服务包含在30万元年度服务总价内,不另行单独计取费用。超出3个数量以外新增项目建议书,实行单个项目计费,费用由遴选确****发改委在合同框架内协商确定。
申请单位要如实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应当在申报材料各页加盖本单位印章,按照下列顺序书装:
(一)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二)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三)报价单(格式自拟)。
(四)授权委托。包括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单位资信。包括供应商资信等级、咨询专业类别等凭证复印件。同时,明确本单位擅长专业领域或优势领域(提供说明情况函件)。
(六)项目团队。包括项目组负责人具有相关职业从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项目组成员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人数不少于 3 人(需提供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服务方案。内容全面性、人员分配科学性、责任划分清晰性、服务时限保证性等方面。
(八)工作业绩。近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 年)项目谋划相关咨询或课题研究(需提供咨询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光盘)。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4日至10月19日(邮寄材料邮戳时间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逾期邮寄不予受理),逾期不再受理。注:现场报名仅工作日受理,周末不接收现场递交材料;邮寄报名不受工作日限制。标书代写
(二)报名地址:1.现场报名:****205办公室(**县**大道58号)。2.邮寄报名。收件地址:****205办公室(**县**大道58号),收件人:许工,电话:0898-****9526,邮寄信封上需注明“2026年项目策划及资金申请咨询服务机构遴选材料”。
(一)本次遴选根据综合技术力量、报价情况、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我委组织申报材料审查,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综合得分第1名为中选单位,若第1名放弃中选或无法履约,依次递补第2名。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得分高者排序优先。具体评审评分细则详见附件
(二)本****中心具体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
(三)申报单位所提交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已中选并签订合同的,我委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将相关情况记入不良记录。
(四)本次遴选不收取报名费。申报单位自行承担参与本次遴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联系人:许工,电话:0898-****9526。
附件:遴选评审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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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