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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6216936 | 建设单位法人:游政龙 |
| 杨秀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虎门镇 |
| **省**市虎门镇厚虎路虎门段17号 |
| ****迁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92-C3392-有色金属铸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虎门镇 厚虎路虎门段17号 |
| 经度:113.715789 纬度: 22.85028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19 |
| 东环建〔2025〕336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4-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621693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670289J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900MA4W87J90X | 竣工时间:2026-07-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908tRzTK |
| **(迁建)、改建、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迁建)、改建、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小型 | 实际建设情况:小型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小五金:(钢材→机加工→模具)、(锌合金→熔化)→压铸→去毛边→外发表面处理→组装→成品;2、拉链:涤纶、尼龙→织带→烫带→成型→缝合→定寸→穿拉头→插销方块→成品;3、衣服:布料→裁布→车缝→检针→成品;4、女士单肩包:(布料→裁切→UV印刷、丝印、移印→(洗机)→烘干、固化、(金属配件→切料+塑料配件、线、布标))、(织带→裁切→热压、点胶)、(海帕龙→裁切→洗料、晾干)→车缝→包装→成品;5、辅料配件:POM、TPU、ABS、PP→烘干→注塑/挤出→去水口(边角料→破损→烘干)→组装→辅料配件;6、拉链拉头:拉链塑胶/五金拉头→喷漆、烘干→测试→待用;7、丝印网版制作:网版→拉网→上浆、晾干→晒版→洗版→吹干→待用。 | 实际建设情况:1、小五金:(钢材→机加工→模具)、(锌合金→熔化)→压铸→去毛边→外发表面处理→组装→成品;2、拉链:涤纶、尼龙→织带→烫带→成型→缝合→定寸→穿拉头→插销方块→成品;3、衣服:布料→裁布→车缝→检针→成品;4、女士单肩包:(布料→裁切→UV印刷、丝印、移印→(洗机)→烘干、固化、(金属配件→切料+塑料配件、线、布标))、(织带→裁切→热压、点胶)、(海帕龙→裁切→洗料、晾干)→车缝→包装→成品;5、辅料配件:POM、TPU、ABS、PP→烘干→注塑/挤出→去水口(边角料→破损→烘干)→组装→辅料配件;6、拉链拉头:拉链塑胶/五金拉头→喷漆、烘干→测试→待用;7、丝印网版制作:网版→拉网→上浆、晾干→晒版→洗版→吹干→待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不允许排放生产性废水。注塑、挤出、压铸工序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脱模剂用水全部受热蒸发。水帘柜废水、洗枪废水、洗机废水、洗版废水、洗料废水、水喷淋废水(228.954t/a)收集后全部交由石马河流域外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处理厂处理。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得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注塑、挤出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 ,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建标准。烫带、裁切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拉网、上浆、晾干、移印、丝印、烘干、UV印刷、固化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二时段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热压、点胶、喷漆、烘干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颗粒物有组织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熔化、压铸工序产生的废气须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中的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他熔炼(化)炉,保温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切料、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须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厂界东面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限值,项目厂界西面、南面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限值。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五)强化环境风险管控,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六)按照国家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安装主要污染物在线监控设施并按要求实施联网监控。 (七)全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总量应控制在0.12567吨/年以内。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477t/a,主要的污染物为其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NH3-N、总磷、LAS,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然后引至东****处理厂深度处理;冷却用水:项目压铸、注塑、挤出工序冷却水为普通的自来水,无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年补充水量为420.21t;脱模剂稀释用水:项目混合后的脱模剂在压铸过程中,水分全部受热蒸发,年用水量为10t;水帘柜废水:项目水帘柜喷漆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定期更换,年产生量6.624t,经收集后交******公司处理,不外排;洗枪废水:项目定期对UV印刷、丝印、移印工序使用的网版和印版清洗过程中产生少量洗机废水,年产生量为2.4t,经收集后交******公司处理,不外排;洗枪废水:项目定期对UV印刷、丝印、移印工序使用的网版和印版清洗过程中产生少量洗机废水,年产生量为2.4t,经收集后交******公司处理,不外排;洗版废水:项目在去除冲洗掉版面上残留的感光胶和杂质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水,年产生量为6t,经收集后交******公司处理,不外排;洗料废水:项目洗衣机对裁切后的海珀龙橡胶布进行清洗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水,年产生量为189t,经收集后交******公司处理,不外排;水喷淋废水:项目熔化、压铸工序经“水喷淋装置”处理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水,用水为自来水,不添加任何药剂,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年产生量为23.85t,经收集后交******公司处理,不外排;雨水:项目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取得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编号:粤莞排〔2026〕字第****172号。(二)废气:熔化、压铸工序废气:项目熔化铝合金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金属烟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一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系统收集总风量为8000m3/h,排放筒高度15m,排放口编号DA001;注塑、挤出工序废气:项目注塑、挤出工序所在的区域设为密闭隔间,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且伴有异味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有机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系统收集总风量为20000m3/h,排放筒高度16m,排放口编号DA002;烫带、裁切工序废气:项目在烫带、裁切工序所在的区域设为密闭隔间,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且伴有异味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有机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系统收集总风量为29000m3/h,排放筒高度16m,排放口编号DA003;拉网、上浆、晾干、移印、丝印、烘干、UV印刷、固化工序废气:项目拉网、上浆、晾干、移印、丝印、烘干、UV印刷、固化工序所在的区域设为密闭隔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且伴有异味产生,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有机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系统收集总风量为15000m3/h,排放筒高度16m,排放口编号DA004;热压、点胶、喷漆、烘干工序废气:项目热压、点胶、喷漆、烘干工序所在的区域设为密闭隔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气且伴有异味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及臭气浓度,有机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系统收集总风量为16000m3/h,排放筒高度16m,排放口编号DA005;未被收集的切料、破碎、熔化、压铸、注塑、挤出、烫带、裁切、拉网、上浆、晾干、移印、丝印、烘干、UV印刷、固化、热压、点胶、喷漆工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禁止在作业时频繁开关门,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三)噪声:主要噪声污染源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对噪声较大设备进行减振防噪处理及其他适当隔音、降噪、减振等措施,以及墙体隔音、距离衰减后,减少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四)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胶边角料、次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布料、废金属碎屑及边角料和废锌渣。项目已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设置规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面积约为107m2,符合防漏、防雨、防风等要求,一般固废分类存放,墙面贴有一般固体废物警示牌和相应的一般固体废物标识牌,并设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台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市****公司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危险废物:项目危险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油废金属碎屑及边角料(HW08)、废火花机油桶(HW08)、废空桶/罐(HW49)、废抹布(HW49)、废漆渣(HW12)、废网版(HW12)、废喷头(HW12)、废过滤棉(HW49)和废活性炭(HW49)。项目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面积约为33m2,符合防腐、防渗、防漏、防雨、防风等要求,门口外部挂有危险废物警示牌、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和危险废物标识牌等,危险废物分类贮存,内部墙面均贴有相应的危险废物标识牌,并设危险废物台账。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委托****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及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员工生活垃圾: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9477 | 0.9477 | 0 | 0 | 0.948 | 0.94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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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19861.92 | 19861.92 | 0 | 0 | 19861.92 | 19861.92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2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122 | 0.1257 | 0 | 0 | 0.122 | 0.122 | / |
| 1 | 三级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 | 生活污水:员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9477t/a,主要的污染物为其主要污染物为pH、CODCr、BOD5、SS、NH3-N、总磷、LAS,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然后引至东****处理厂深度处理。 | 生活污水排放口所测项目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要求。 | |
| 2 | 水循环 | / | 冷却用水:项目压铸、注塑、挤出工序冷却水为普通的自来水,无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年补充水量为420.21t。 | / | |
| 3 | 受热蒸发 | / | 脱模剂稀释用水:项目混合后的脱模剂在压铸过程中,水分全部受热蒸发,年用水量为10t。 | / | |
| 4 | 水帘柜 | / | 水帘柜废水:项目水帘柜喷漆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水,循环使用,定期捞渣,定期更换,年产生量6.624t,经收集后交******公司处理,不外排。 | / | |
| 5 | 水喷淋装置 | / | 项目熔化、压铸工序经“水喷淋装置”处理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水,用水为自来水,不添加任何药剂,循环使用,定期更换,年产生量为23.85t,经收集后交******公司处理,不外排。 | / | |
| 6 | 清洗 | / | 1、洗枪废水:项目定期对UV印刷、丝印、移印工序使用的网版和印版清洗过程中产生少量洗机废水,年产生量为2.4t,经收集后交******公司处理,不外排;2、洗版废水:项目在去除冲洗掉版面上残留的感光胶和杂质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水,年产生量为6t,经收集后交******公司处理,不外排;3、洗料废水:项目洗衣机对裁切后的海珀龙橡胶布进行清洗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水,年产生量为189t,经收集后交******公司处理,不外排。 | / | |
| 7 | 雨污分流 | / | 雨水:项目已实施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取得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编号:粤莞排〔2026〕字第****172号。 | / |
| 1 | 水喷淋装置 | 《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它熔炼(化)炉;保温炉排放限值 | 熔化、压铸工序废气:项目熔化铝合金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金属烟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一套“水喷淋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系统收集总风量为8000m3/h,排放筒高度15m,排放口编号DA001。 | 熔化、压铸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1所测项目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金属熔炼(化)电弧炉、感应电炉、精炼炉等其它熔炼(化)炉;保温炉排放限值的要求。 | |
| 2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标准、 | 1、注塑、挤出工序废气:项目注塑、挤出工序所在的区域设为密闭隔间,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且伴有异味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有机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系统收集总风量为20000m3/h,排放筒高度16m,排放口编号DA002;2、拉网、上浆、晾干、移印、丝印、烘干、UV印刷、固化工序废气:项目拉网、上浆、晾干、移印、丝印、烘干、UV印刷、固化工序所在的区域设为密闭隔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且伴有异味产生,主要污染物为总VOCs、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有机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系统收集总风量为15000m3/h,排放筒高度16m,排放口编号DA004。 | 1、注塑、挤出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2所测项目中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2、拉网、上浆、晾干、移印、丝印、烘干、UV印刷、固化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4所测项目中非甲烷总烃达到**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要求;VOCs达到**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2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中〔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Ⅱ时段标准的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 |
| 3 | 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 | **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1、烫带、裁切工序废气:项目在烫带、裁切工序所在的区域设为密闭隔间,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且伴有异味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及臭气浓度,有机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再经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系统收集总风量为29000m3/h,排放筒高度16m,排放口编号DA003;2、热压、点胶、喷漆、烘干工序废气:项目热压、点胶、喷漆、烘干工序所在的区域设为密闭隔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气且伴有异味产生,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及臭气浓度,有机废气通过集气装置收集后经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引至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处理系统收集总风量为16000m3/h,排放筒高度16m,排放口编号DA005。 | 1、烫带、裁切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3所测项目中非甲烷总烃达到**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2、热压、点胶、喷漆、烘干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5所测项目中非甲烷总烃达到**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要求;颗粒物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 |
| 4 | 加强车间管理、禁止在作业时频繁开关门 | **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 未被收集的切料、破碎、熔化、压铸、注塑、挤出、烫带、裁切、拉网、上浆、晾干、移印、丝印、烘干、UV印刷、固化、热压、点胶、喷漆工序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禁止在作业时频繁开关门,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 厂界无组织废气所测项目中颗粒物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VOCs达到**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厂区无组织废气所测项目中颗粒物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A.1厂区内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的较严值的要求。 |
| 1 | 隔声墙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主要噪声污染源为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定期对各种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对噪声较大设备进行减振防噪处理及其他适当隔音、降噪、减振等措施,以及墙体隔音、距离衰减后,减少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厂界东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排放限值的要求,厂界西侧、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排放限值要求。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市****公司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及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2、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交****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及记录危险废物管理台账;3、 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分类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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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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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