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则,我局现面向社会就**市**市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火道路维修维护项目询价采购有关事宜进行公告,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信息
(一)项目名称
**市**市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森林防火道路维修维护项目
(二)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联系电话:0857-****926
联系地址:**市莲城街道水西大厦1509
(三)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国有林场(林区)防火道路维修维护,主要任务内容为排水沟修复(清淤)和修整边坡(清理杂草)。其中:排水沟修复(清淤)4920米,预计清淤147.6立方米;修整边坡(清理杂草)长度15220米,共34560平方米。
2.建设地点。****坪镇、重新镇、新仁乡,具体施工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3.项目投资。5.8716万元。其中:排水沟修复(清淤)1.0332万元,修整边坡(清理杂草)4.8384万元。
4.资金来源。2026年中央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5.实施期限。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施工内容并通过验收。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二、报名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函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诚信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标书代写www.****.cn)查询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采购人将在报名现场进行复核,如发现供应商被列入上述名单,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4日—10月1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市莲城大道水西大厦1008办公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丁剑锋;联系电话:182****2338;办公室电话:0857-****926。
(四)递交要求。
1.供应商须将报名材料(均需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递交。报名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承诺函(格式自拟)。
2.密封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报名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传真等其他方式。
四、询价采购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6年10月21日(暂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地点:**市莲城街道水西大厦1411会议室。
五、询价方式
1.****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现场报价环节。采购人代表现场向供应商宣读规则,现场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须在现场填写报价单并签字确认。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5.8716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3.成交规则。按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所有相同最低报价供应商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若高于第一次报价的,视为弃权。
4.供应商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且无法提供合理说明的,询价小组有权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5.供应商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供现场核验。
六、成交公示及合同签订
(一)成交公示。成交结果将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1个工作日。
(二)成交通知书。公示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须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联系合同签订事宜。
(三)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签订施工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或重新组织采购。
(四)履约要求。
1.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施工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施工期间需做好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安全生产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划分和承担。
3.施工完成后,由采购人组织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由****林业局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工程款。
4.付款方式。市级验收合格后,成交供应商收集完善相关报账资料,****林业局报账,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2.如报名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符合询价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我局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再次发布公告开展采购。
3.本次采购公告在****网站发布,如有变更或补充,将在同一网站发布更正公告,请密切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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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