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文件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环境局**分局拟对《****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10-12至2026-10-16)。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生态环境局**分局反映。
联系地址:**区坑口街道**大道南7****环境局**分局,邮编:526070
联系电话:0758-****57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区**镇永贝大道3号厂房一第一层、第六层 |
| 建设单位 | **** |
|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智尊****公司 |
| 项目概况 | 投资391.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5万元,主要从事灯饰配件的打砂、除油、清洗、喷粉、喷漆等表面加工处理。项目建成后,年加工灯饰配件1000万件(其中喷粉700万件、喷漆300万件)。 |
|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防治措施如下: (1)废水:运营期间,项目前处理清洗废水经自建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 19923-2024)表1“洗涤用水”限值、**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三者之间的较严值后,约50%回用于生产,剩余部****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两者之间的较****处理厂。 防治措施:****园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集中处理;生产废水采用“混凝气浮+水解酸化+AAO+二次沉淀+碳滤+砂滤”工艺处理。 (2)废气:运营期间,项目有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为:①打砂工序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收集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排放;②自动喷粉线、1#人工喷粉线喷粉粉尘经“二级滤芯过滤回收”处理后,2#人工喷粉线喷粉粉尘经“滤芯过滤回收”处理后,一并由排气筒DA001排放;③自动喷粉固化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TVOC表征)、1#人工喷粉固化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TVOC表征)、臭气浓度、天然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经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排放;④喷漆的漆雾(颗粒物)、喷漆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TVOC表征)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2#人工喷粉固化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TVOC表征)、喷漆烘干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TVOC表征)、臭气浓度、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一并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排放。 DA001排放的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DA002排放的非甲烷总烃、TVOC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A002排放的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和《****生态环境厅 ****委员会 ****信息化厅 ****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 号)中“重点区域原则上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要求”的要求两者之间的较严值,DA002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粤环函〔2019〕1112号中重点区域对应的排放限值要求,DA002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的排放标准值,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的“干燥炉、窑”二级限值。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的排放限值。 防治措施:打砂工序排放的颗粒物经设备自带布袋除尘系统(TA001)处理后,由38m高排气筒排放;自动喷粉线、1#人工喷粉线的喷粉粉尘收集后经“二级滤芯过滤回收”(TA002)处理,由3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人工喷粉线的喷粉粉尘收集后经“滤芯过滤回收”(TA004)处理,由38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自动喷粉固化有机废气、1#人工喷粉固化有机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一套“水喷淋+干式过滤+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由3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的漆雾废气、喷漆有机废气经“水帘柜”预处理后,与2#人工喷粉固化有机废气、喷漆烘干有机废气、液化石油气燃烧废气一并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由3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管控无组织废气,降低其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3)噪声:运营期间,项目各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的3类标准。 防治措施:采取设备减震、消声、厂房隔音、利用距离衰减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过程中,需严格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的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期间,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相关规定;日常生活垃圾按规范定点分类收集后,交由属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相关单位和公众的反对意见。 |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