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公告标题 |
**市主**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澄清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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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类型 |
答疑澄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6-10-10 |
|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27 09:00:00 |
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27 09:00:00 |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27 09:00:00 |
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6-10-17 17:00:00 |
| 变更/澄清说明 |
“变更/答疑说明文件”中涉及评审的实质性内容(评审因素、业绩类型界定、判断依据等),如牵引指标牵出的业绩定义范围规模、人员要求的专业类型及等级、奖项的描述定义等,应与重新编制的招标文件(“答疑文件正文”)保持一致;如不一致的,以“答疑文件正文”为准,“答疑文件正文”作为评审的唯一依据和评审唯一支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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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澄清公告内容 |
一、内容 各潜在投标单位: ****受****的委托对**市主**冷链物流园建设项目(EM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已发布的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及更正: 1、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现更正为:2026-10-27 09:00:00标书代写 2、关于装配率佐证资料的认定,请予以澄清:除招标文件已明确列举的装配率佐证资料外,如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业数据库查询到的企业、人员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施工许可证,竣工图中载明装配率指标,能否作为认定项目装配率的有效依据 回复:装配率佐证资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附件2-1。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及时下载该项目的相关文件,如有遗漏,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二、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鹤**﹒金海路225号 联 系 人:苏女士 电 话:0745-****950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山跨境电商产业园B7栋二楼 项目负责人:舒辉(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衡凤、杨健龙(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电 话:199****5517 电子邮件:****@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省﹒**市﹒鹤**﹒****住建局 地 址:鹤** 电 话:0745-****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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