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大世界-“人工智能+”基地改造项目施工 / 标段
招标答疑文件(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人大世界-“人工智能+”基地改造项目施工 / 标段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答疑文件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不允许分包,合法的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劳务分包是否包含在内请明确。
回答:详“补遗文件”。
2.工程量清单中安装拆除工程中残值业主是否回收请明确。
回答:不回收。
3.招标清单编制说明5.21条:为保障项目现场安全,招标人已委托第三方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打围,该费用需从结算工程款中进行扣除。若要求投标单位自行考虑请明确第三方打围大致金额或签约合同价
回答:金额在5万左右,最终打围费以第三方结算审核为准。
4.合同对总价措施费说明与新清单不一致。根据24清单要求:附录C计价费率标准3在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最高投标限价时通用措施中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二次搬运、冬雨季施工增加、数字化施工增加参照本附录费率标准计取,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工程特点结合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等自行填报,办理工程结算时按合同约定计取。若合同调整上述内容请在合同中约定。
回答:施工合同已作修正,详“补遗文件”。
5.工程量清单:改造工程:翻新工程。项目特征修复比例10%,结算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按整个修复长度,还是只按这10% 工程量进行结算
回答:10%是指现状工程中有10%的工程量需翻新,结算时按实际修复长度计算。
6.工程量清单:现浇构件钢筋 HRB300E/HRB300 直径φ6,无此规格是否有误
回答:按工程量清单填报。
7.工程量清单:内墙 30mm厚M5预拌砂浆抹灰,市场无此标号预拌砂浆,是否笔误
回答:按工程量清单填报。
8.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四条:签约合同价费用组成部分与2024新清单组成不一致,请明确
回答:施工合同已作修正,详“补遗文件”。
9.清单编制说明与第四章施工合同12.3.1/10.4.1/11.1计价依据不一致,是否统一执行2025年《**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房屋建筑更新改造工程)》+《**省计价导则》+GB/T50500-2024合同中引用已废止的GB50500-2013与2020定额是否作废请明确
回答:施工合同已作修正,详“补遗文件”。
10.合同专用条款11.2.3:总价措施,计算基数(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与招标清单中,通用措施计算基数(不含通用措施税前工程造价-暂列金额一专业工程暂估价)不一致,请明确
回答:施工合同已作修正,详“补遗文件”。
11.合同专用条款12.3.2计量周期是按月还是按形象进度请明确
回答:专用合同条款12.3.2已约定。
12.合同专用条款12.2预付款比例、时间、扣回方式如何约定请明确
回答:施工合同已作修正,详“补遗文件”。
13.合同专用条款第12.4.3进度款审核和支付:月进度支付比例多少%付款总额达到签约合同价多少%时暂停支付(70%是否即为停付比例)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结算款的期限各是多少天甲方逾期是否承担违约责任,是否有无违约金请明确
回答:施工合同已作修正,详“补遗文件”。
14.合同专用条款未明确质量保证金的退还,是否参照合同通用条款请明确。
回答:专用条款14.2.4.1已约定。
15.合同专用条款14.2.2 结算要求(6):竣工结算初步审核阶段,若出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金额-因政策性调整金额-因材料调差金额-因人工费调差金额-因机械费调差金额-承包人索赔金额)>本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出具的施工进度产值审核报告(汇总)的情况,承包人应书面向发包人说明超过金额的具体内容及合理、真实、的原因,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办理竣工结算审核,且承包人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问题:进度产值审核报告未明确是按合同清单还是以清标工程量作为进度支付依据,若以中标清单作为进度支付依据,结算时漏项和工程量偏差超出产值报告是否在合理范围
回答:以清标工程量作为进度支付依据。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12日
机器人大世界-“人工智能+”基地改造项目施工 / 标段
招标补遗文件(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人大世界-“人工智能+”基地改造项目施工 / 标段招标文件进行补遗,根据招标文件约定,本补遗文件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2026年10月28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相应顺延。标书代写
2、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11变更为:
| 1.11 |
★分包 |
允许:1、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必须经项目业主认可。 |
3、现将本项目施工合同重新提供(详见附件一),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以此版本为准。
4、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补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疑内容为准。
附件一:施工合同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