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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企业: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5〕341号)、《**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工作要求,为规范试点资金使用管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效应,推进我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建设落地见效,我局组织开展了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第二次阶段性验收工作,现将本次阶段性验收资金拨付计划予以公示。
本次公示为阶段性验收拨付金额,不代表项目最终支持金额,项目完全完工运营后将开展终期验收,根据项目整体成效完成情况进行最终清算。获得资金扶持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并建立财政支持项目资金专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专款专用,认真记录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用于项目相关投资。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书面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和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18日
联系电话:0757-****5312
联系地址:**市禅**汾江中路135号
附件:**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第二次阶段性验收资金拨付计划表.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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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