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太和区人民法院关于辽宁石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存放于盘锦市东方沥青焦化有限公司19#储罐4182.34吨沥青(预估吨数,本次拍卖以交付时实际称重吨数为准,多退少补)(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国土-重新招标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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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省****

拍卖公告

****将于2026年10月20日10时至2026年10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交易所平台上(网址:https://otc.****.com/page/sfpm/index.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公司存放于**市****公司19#储罐4182.34吨沥青(该重量依据2023年8月28日,******公司委托世纪****公司作出的《测量报告》沥青量,为预估吨数,本次拍卖以交付时实际称重吨数为准,多退少补)。

起拍价: 22,584,636.00元,保证金:4,500,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6年10月13日起至2026年10月19日15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咨询电话:0416-****876,聂法官;**来拍:183****7944)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未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特别提示:

1.本次处置沥青已在储罐中存放5年,已****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对沥青进行现场查验与取样,依据样品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品质检验;

2.为降低处置成本、提升处置效率,本次拍卖沥青标号品质检验与一拍拍卖公告同时进行,沥青标号暂定70号道路沥青,起拍前24小时将品质检验结果在拍卖公告中公示,如品质检验结果届时未能作出,将延时拍卖;

3.参考价以“隆众”平台与“金联创”平台同标号道路沥青起拍前24小时公开市场价格的平均值确定,不降价起拍,起拍前将根据品质检验结果及市场价格变化而更改起拍价;

4.标的物标注重量4182.34吨,为19#储罐按2023年8月28日,******公司委托世纪****公司作出的《测量报告》沥青量预估吨数,以交付时实际称重吨数为准;

5.因标的物标注重量为预估吨数,可能出现实际交付吨数与拍卖标注吨数差异较大的情况,拍卖总价款按实际交付吨数乘以每吨成交价(成交价除以4182.34吨)的方式确定,多退少补。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按法律规定办理,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负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0月20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交易所平台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10月28日15****法院指定账户(户名: ****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金凌支行,账号:070********01967101),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法院认定的其他情形除外),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交易所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十二、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416-****876,聂法官;**来拍:183****7944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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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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