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公园自动贩售机充电宝租赁经营权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园自动贩售机充电宝租赁经营权
二、项目招标编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公园自动贩售机充电宝租赁经营权1项。本次招投标项目的租期为3年,公开招标底价(基准租金):3年承租价格不得低于人民币445092.00元,具体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
四、公告日期及媒体:2026年9月16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共**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
五、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6年10月10日
2、评标地点:****市**路13****中心北楼6****交易中心613评标室
3、评标委员会名单:张帅、陈**、李妹君、李珍珍、金红玉(招标人代表)
六、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市**区九头山路12号厂房内二号楼1号办公室
中标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投标租金报价 | 承诺经营期(年) |
| **公园自动贩售机充电宝租赁经营权 | 三年承租租金人民币446400.00元; 第一年:人民币144000.00元,每月人民币12000.00元; 第二年:人民币148800.00元,每月人民币12400.00元; 第三年:人民币153600.00元,每月人民币12800.00元。 | 3年 |
七、招标代理费用信息:
1、收取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中标人收取,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代理服务费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八、公告说明
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受托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联系事项:
1.招标人:****
地址:****市**路43号
联系电话:0772-****501(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
2.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柳东路220****博物馆3号楼5层508号
联系人:余静 谢舜尧;联系电话:0772-****999/189****3788
十、监督部门
招标监督部门:****园林局
地址:****市三中路66号
联系电话:0772-****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