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县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一阶段装修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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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工程开标室(二)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1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15日 | ||
| 预中标人 |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343.58元 | ||||
| 工期 | 1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邱绍山(注册编号:桂245****68143;身份证号:****2419******113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雷云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26)****432 ;身份证号:****0219******2012) 莫留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20)****543 ;身份证号:****2719******202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富川新伟城7栋8栋; 2. 公园世家二期7#; 3. ****中学学生食堂项目; 4. 公园世家二期8#。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328.08元 | ||||
| 工期 | 1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谢岷君(注册编号:桂245****36723;身份证号:****2619******271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晓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21)****714 ;身份证号:****3119******108X); 何粤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23)****497 ;身份证号:****2419******0715)。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学院北苑7#、8#学生公寓工程标段1。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417.86元 | ||||
| 工期 | 10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陈月坤(注册编号:桂245****14371;身份证号:****2119******1528)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少能(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6)****352;身份证号:****2619******4278); 陈文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C3(2016)****347;身份证号:****0219******4222)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一、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商务中心(A座、B座)项目。 二、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2.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利****公司、**鸿威****公司否决投标,原因: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暗标部分未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部分中(二)暗标的编制要求编制,符合否决投标条件B1.21条款。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cn:9000/)、**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hzggzy/)。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县****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973 | ||
| 附件: | 1.****委员会打分情况公示表 |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