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治理工程车辆租赁服务直接采购公告
(采购方案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芷江县**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治理工程车辆租赁服务。
1.2 采购人:****。
1.3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项目工程计量款。
1.4 采购项目概况:芷江县**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治理工程位于**省**市**县,为满足项目现场日常生产组织、协调及管理工作用车需要,需租赁上汽大众帕萨特(2025款 出众款330TSI 精英版)乘用车1台,租赁期限36个月。
2.2 服务期限:租赁期限计划自2025年12月1日起至2028年11月30日止,共计36个月,实际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在《车辆交接单》上签字之日起算。
2.3 服务地点:**省**市**县(芷江县**片区排水防涝系统治理工程项目所在地),车辆使用地点为**市。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租赁车辆性能良好,无任何故障或安全隐患,尾气排放、油污、噪音等符合国家安全环保相关规定,并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各种有效证照;乙方负责租赁车辆的正常保养(行驶10000公里±500公里或6个月,以先到者为准)、机动车检验及车船使用税缴纳,并按约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及车辆损失险等险种。
项目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企业重大商业秘密,不适宜竞争性采购。
□因抢险救灾、事故抢修等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需要紧急采购。
□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需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一家。
£为保障重点战略物资稳定供应,需签订长期协议定向采购。
√****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国家有关部门文件明确的其他情形。
4.1结算方式:一票制结算。租金按季度结算,每季度结束前30日内,乙方提供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租赁车辆使用情况表;甲方收到后30日内完成结算审核并通知乙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2付款方式: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乙方提供符合合同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于下一季度首月30日前以现金电汇或网银方式支付上季度已结算租赁款,支付比例100%。
4.3履约保证金:/
4.4质量保证金:/
4.5其他情况:/。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资格情况: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6881906,注册地址**市**区十八里店乡吕家营村9-2号东;****集团内部专业化车辆服务企业,具备承担本项目车辆租赁服务的资质、车辆**及履约能力。
推荐理由:****集团内部协同单位,具备车辆租赁服务的专业能力与履约经验,能够提供性能良好、证照齐全的租赁车辆,并承担租赁期内的车辆保养、机动车检验及保险责任,满足本项目36个月用车需求。
采购清单:
| 序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元/月) |
税率 |
不含税总价(元) |
含税总价(元) |
| 1 |
车辆租赁服务 |
上汽大众帕萨特 2025款 出众款330TSI 精英版 |
月﹒台 |
36 |
4070.80 |
13% |
146548.67 |
165600 |
| 合计 |
36 |
146548.67 |
165600 |
|
1
|
办公用车服务
|
13%
|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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