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仓山院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仓山院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水土监测服务(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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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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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院区(国****中心)、******院区(****基地)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水土监测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1

****

**省**市**县南屿镇乌**南大道26号北楼1层

73000元

73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服务类(****):

品目号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数量

金额(元)

1-1

国****中心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水土监测服务

国****中心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水土监测服务

供应**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深度满足《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省水土保持条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的通知》(办水保〔2023〕177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等文件的要求,并最终取得主管部门批复。水土保持监测编制深度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等文件的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日内,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土保持方案批复;监测报告涵盖整个项目实施过程。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及监测成果,应按国家相关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编制,分别出具国****中心和****基地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书,上述成果须符合国家相关现行规范及标准要求并通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技术审查。

1项

40100

1-2

****基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水土监测服务

****基地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水土监测服务

1项

32900

五、评标专家名单:

评审专家:张艳(组长)、许**、吴闻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成交价*1.50%计取,不足4000元的按4000元包干计取。

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成交人在代理机构发布成交公告后以转账方式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2)开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银行账号:1319 5101 0400 28483。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采购包1:4000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公司(建设单位:****)

地址:**市**区八一七中路602号

联系方式:杨先生 136****131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华林路245****花园1号楼8楼

联系方式:胡福招、王惠娴、林厚辉、周勇 0591-8733 0025

****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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