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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公司、****公司旁路灰的处置问题,****决定在厂内**一套旁路放风系统及日处理能力为80吨的水泥窑旁路放风灰水洗项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规定,现将项目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禄劝旁路灰水洗提盐项目
二、建设内容:**1套旁路放风系统及日处理能力为80吨的水泥窑旁路放风灰水洗项目,配套建设相应的公辅设施等。
三、建设地点:**省**市禄劝县崇德街道
四、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骆应奎 电话:184****8141
电子邮箱:****@huaxin.com
五、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博曦****公司
联系人:张朋余 电话:0871-****7799
电子邮箱:****@qq.com
六、审批部门:****生态环境厅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本项目参与公众调查对象为****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委会、村民小组和项目区周边的居民。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在了解本项目有关建设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等方式,在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承担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相关正式意见。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6年10月12日 202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