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澄迈县老城中心城区详细规划CM-LC-11单元LC11-43地块(建筑垃圾调配场)优化方案的批前公示

审批
海南-澄迈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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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2026-10-12 15:17
标 题: ****关于《****中心**详细规划》CM-LC-11单元LC11-43地块(建筑垃圾调配场)优化方案的批前公示
文 号:发布日期: 2026-10-12 15:17
备案登记号:
废止日期: 时 效 性:有效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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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心**详细规划》CM-LC-11单元LC11-43地块(建筑垃圾调配场)优化方案的批前公示

为了提升全县垃圾转运处置效能,有效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我局已按程序启动《****中心**详细规划》》CM-LC-11单元LC11-43地块(建筑垃圾调配场)优化方案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优化方案进行批前公示。

一、修改内容

LC11-43地块用地性质为环卫用地,为保证项目用地的使用需求,将LC11-43地块范围东侧无项目覆盖的4724平方米区域予以调出,同步将项目位于CM-LC-11单元环卫用地范围之外的4724平方米农林用地调整为环卫用地。优化后的LC11-43地块用地面积不变,为152062平方米;指标不变,为容积率≤0.6,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建筑限高≤24m。

二、公示时间

至发布日起,公示7个自然日。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一)网上公示:****政府网站http://chengmai.

hainan.****.cn/);****规划局微信公众号。

(二)现场公示。

四、意见反馈方式

凡是与本项目变更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可在本公示期间反馈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视为无效;为保证意见或建议真实有效,便于我局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q.com;书面意见请邮寄到**省**县**镇南一环路与美伦路交叉口西侧****管理委员会6楼611****规划局****中心,邮政编码:571900,咨询电话:****0102。

特此公告。

附件:公示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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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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