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省**市**区**大道11号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 |
| 项目名称 | **市绿色生态汽车产业园(一期)项目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10日09时00分 |
| 中标候选人的公示顺序按中标候选人名称(联合体时,按牵头方名称)的笔画总和由少到多排序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牵头人)、****设计院有限公司(成员) |
| 地址:**省**市**区****开发区松泉东路20号,安****开发区******北部组团4幢501号 | |
| 投标报价:84.00% | |
| 工期:365日历天(设计35日历天,施工33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欧阳辉(施工负责人)、程良(设计负责人)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一级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皖 234********96065、201****0604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企业业绩: (1)交投咨询科技楼项目(资格业绩) (2)**高新区加速器产业园改扩建项目(资信业绩) (3)**高新区加速器产业园改扩建(**)项目(资信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高新区绿色低碳产业园及场地平整项目(资格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经开区青弋**大道与凤萃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项目(暂定名)(资信业绩)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牵头人)、****研究院(成员) |
| 地址:**省**市**区竹苑路与文苑路交叉口西北 105 米文房四宝产业园 2 号楼、**省**市**区习武园 9 号 | |
| 投标报价:84.20% | |
| 工期:365日历天(设计35日历天,施工33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姚成栋(施工负责人)、吴国波(设计负责人)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一级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皖 234********71517、200****0527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企业业绩: (1)**县“四化同步”补短板项日-****指导中心工程(资格业绩) (2)**市城建彩**畔建设工程(资信业绩) (3)**市广教寺路与瞿山路交叉口西南角地块(暂定名)项目-南区工程(资信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城建﹒望湖城二期建设项目工程(资格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商业服务业设施项目(**村**村改造 2 号产业用地)(**教育产业园)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资信业绩) | |
| 其他:/ | |
| 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牵头人)、**五维****公司(成员) |
| 地址:**省****集团大楼、**市高新区**路 279 号西楼 | |
| 投标报价:83.85% | |
| 工期:365日历天(设计35日历天,施工33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 | |
| 项目负责人:李鹏飞(施工负责人)、邱旭(设计负责人)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一级建筑师 | |
| 证书编号:皖 134********02527、202****1424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 |
| 企业业绩: (1)长三角(**)****基地(资格业绩) (2****学院职业教育高水平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项目(13-15幢学生公寓)(资信业绩) (3)中国宣纸小****服务中心-1#楼)及国纸水街(售卖体验区-2#楼和表演区-3#楼)项目(资信业绩)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施工负责人业绩:****学校EPC项目(资格业绩) 设计负责人业绩:****年加工24万吨废钢循环利用项目厂区规划及单体建筑施工图设计(资信业绩)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集团有限公司在**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查询结果显示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异常),异常结果为注册人员不达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4.9推荐中标候选人第4.9.1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 3号第五条、第六条规定,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推荐。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公示时间 | 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5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邹工,联系电话:181****0126,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汪思雨,联系电话:0563-****010、190****0380。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定分离).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