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43-****343
电子信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鹤伴二路677号****
邮 编:2562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公司 年加工3万吨超大直径特厚壁无缝钢管建设项目 | ****开发区****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内 | ******公司 | 总投资5000万元,占地面积9300平方米,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利用现有厂房及其他公辅设施,购置安装液压扩管机、扩管线圈设备、涡流探伤系统、磁粉探伤等主要设备及安全生产设施20台(套),达到年加工超大直径特厚壁无缝钢管3万吨规模。 | 项目扩径工位合理布置于封闭式车间内,同时通过加强生产管理、及时清扫地面集尘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影响。无组织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预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废感应线圈、废探头、废石墨芯棒及收集的石墨粉尘外售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2 | ****经销部明泉年储运2000吨8%稀氨水项目 | 市长山镇大由村西侧 | **英****公司 | 总投资800万元,占地面积3186平方米,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602-371626-04-01-765874),主要设置仓库两座,购置安装储存罐、流量计、离心泵等主要设备26台(套),达到年储运8%浓度稀氨水2000吨规模。 | 项目储罐大小呼吸、卸料产生的含氨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进入**罐静态吸收回收处理,同时做好储罐及配套管线的维护保养,避免“跑、冒、滴、漏”,切实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无组织氨排放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要求。该项目**吸收罐产生的稀氨水作为产品外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该项目噪声主要是泵类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3 | ******公司液体物料公****中心项目 | 长山镇陈度村北 | **弈成****公司 | 总投资2755.61万元,占地面积29000平方米,已取得**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605-371626-04-01-776981),主要建设仓库、罐区及其他公辅设施,购置安装储罐、输送泵等主要设备 70 台(套),达到年存储一般化学品 16000立方米规模。(本项目不存储危险化学品) | 项目配套设置气液平衡装置并通过密闭管线连接分装桶及储罐,切实降低废气产生;存储及分装过程产生的呼吸废气经管道密闭收集并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做好储罐及配套管线的维护保养,避免“跑、冒、滴、漏”,切实减少无组织废气产生。有机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 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等标准要求。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初期雨水经收****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水质要求后分批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及绿化。该项目噪声主要是设备运转产生的噪声,须在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基础上,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废活性炭、污水站污泥属于危险废物,规范暂存并委托具备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