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县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落地实施,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重点面向小农户提供耕、种、防、收等关键环节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现面向全县公开遴选项目实施服务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与服务内容
遴选范围:县域内符******社、****公司、家庭农场等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
服务内容:水稻耕、种、收、烘干作业环节托管服务;红苕机械起垄作业环节托管服务;玉米机械播种作业环节托管服务。
服务对象:以小农户为主,项目要求小农户服务占比严格按照上级政策执行。
二、申报主体基本条件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县域内择优遴选一批规范化运营、专业化作业的服务组织承担项目,承担的项目服务主体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
二是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
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
四是自觉接受农****管理部门的监管,纳入服务主体名录库管理。
五是拥有专业农业机械设备大型拖拉机、旋耕机、收割机等相关设备4套以上等相应机械。
三、申报需提交材料
《2026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主体申报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对公账户信息
带机入社农机手协议及农机设备清单、承诺书(承诺不转包分包、据实填报作业面积、接受项目监管)
申报人认为其它应提供的资料,全部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
四、申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申报受理时间: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
联系电话:0713-****418
五、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列入项目服务黑名单,5年内不得申报同类财政项目。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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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