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电站)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经济开发区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不足部分地方财政资金配套解决(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改革局****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
1、****电站容量为350MW/700MWh(本项目不含升压站,与升压站分界点为升压站35kV开关下桩头),占地约40.36 亩,采用70套5MW PCS 变流升压一体机,采用140套20尺5.0159MWh磷酸铁锂电池预制舱,设备按照模块化设计,拟采用液冷模块化成组方案,储能电站储能部分系统设备安装均采用预制舱式。
2、储能电站以14回35kV 电缆线路接入毗邻的产业园 220kV 变电站 35kV 侧,电缆截面为300mm2。根据前期相关考虑,****电站电能用于产业园 220kV 变电站 35kV 侧进行消纳,不向电网反向输送电能。
2.3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8个月+(施工缺陷责任期2年、设备缺陷责任期7年)。2027年1月31日前完成一阶段400MWh工程;2027年5月31日前完成二阶段300MWh工程。
2.4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有)等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建筑工程与安装工程、设备及材料供货、试验、调试、验收等服务。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35千伏)及以上资质;4、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标书代写□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100MW及以上(单个工程)规模电池储能类施工总承包(含设备采购安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具有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类似项目是指: 100MW及以上(单个工程)规模电池储能类施工总承包(含设备采购安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标书代写,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 2 家(含联合体牵头单位和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3日开始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网址:https://www.****.com/)—“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标书代写2026年11月2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改革局
联系电话:0830-****33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邮 编:/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830-****587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
邮 编:/
联 系 人:易先生
项目负责人:易勇
电 话:0830-****622
传 真:/
电子邮件:/
网 址:/
开户银行:/
账 号:/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的资质一个项目(标段)为一个,因特殊情况需要两个以上资质的,应当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且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