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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2911894 | 建设单位法人:裴广斌 |
| 付振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开发区涧川大道 |
| ****年产1万吨勃姆石建设项目(二阶段)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9-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开发区涧川大道 |
| 经度:112.****5343 纬度: 34.****7849 | ****机关:****保护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13 |
| 新环监审〔2021〕06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8-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000 |
| 218.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291189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2911894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3XFP5K8B | 竣工时间:2026-08-1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 ****年产1万吨勃姆石建设项目,属于**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万吨勃姆石建设项目,属于**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万吨勃姆石 | 实际建设情况:一阶段已验收年产6000吨勃姆石,二阶段验收年产4000吨勃姆石 |
| 分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氢氧化铝—研磨—砂磨—水热—洗涤、立式过滤—喷雾干燥—气流磨—包装—产品。 氢氧化铝—研磨—湿法搅拌—水热—洗涤、立式过滤—板框压滤—闪蒸干燥—包装—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氢氧化铝—研磨—水热—洗涤、板框压滤—喷雾干燥—气流磨—包装—产品。 |
| 二阶段验收后产品使用板框压滤代替立式压滤。根据企业现有生产经验,板框压滤脱水效率高于立式压滤,主体生产工艺、生产设备不变。且喷雾干燥可满足生产需求,取消旋转闪蒸干燥机建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本项目入料粉尘经收集进入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120mg/m3,5.9kg/h。喷雾干燥塔废气、旋转闪蒸干燥废气、气流磨、包装废气共经7套覆膜袋式除尘器+1套湿电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排放限值要求。3台天然气导热油炉产生的废气经3套低氮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089-2021)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5mg/m3;SO210mg/m3;NOx30mg/m3排放限值要求,同时也应满足《******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0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20]14号)锅炉整治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5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要求。 2、本项目纯水制备浓水直接经污水管****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站处理,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及******处理厂接管要求后排入******处理厂 3、本项目应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厥山村、****小学噪声叠加值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项目运营后,喷雾干燥塔热风炉设置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喷雾干燥废气设置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检测结果可知,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排放限值要求。入料、气流磨、包装废气设置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立磨废气设置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120mg/m3,11.03kg/h。导热油炉设置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089-2021)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5mg/m3,SO210mg/m3,NOx30mg/m3排放限值要求,同时也应满足《******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0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20]14号)锅炉整治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5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要求。 2、本项目洗水主要污染物为SS,采用陶瓷膜过滤器处置,处理后废水回用于冷却塔补充水。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水,均为清净下水,直接排至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生****处理站处理后,****处理厂处理。根据检测结果可知,厂区总排口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和******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由厂区总排口进入新****处理厂处理。 3、本项目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最近敏感点为厥山村、****小学噪声叠加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废反渗透膜、废陶瓷过滤膜,危险废物废导热油、废机油。废反渗透膜、废陶瓷过滤膜收集后暂存,定期由厂家回收;废导热油、废机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使用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环评要求废水治理:洗水经蒸发站蒸发后回用于生产;实际建设:洗水进入洗水处理装置处理,采用“陶瓷膜过滤器”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回用于冷却塔补充水,不外排。项目建设完成后无新增废水排放。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中超公司已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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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05 | 0.063 | 0.1688 | 0 | 0 | 0.168 | 0.063 | |
| 0.0037 | 0.0025 | 0.0095 | 0 | 0 | 0.006 | 0.0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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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0648 | 0.0722 | 0.14 | 0 | 0 | 0.137 | 0.072 | / |
| 0.4536 | 0.4283 | 3.9981 | 0 | 0 | 0.882 | 0.428 | / |
| 0.1358 | 0.7633 | 2.3463 | 0 | 0 | 0.899 | 0.76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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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蒸发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 陶瓷膜过滤器 | 厂区总排口污染物浓度分别为pH7.3~7.6、COD52~60mg/L、氨氮6.73~6.96mg/L、悬浮物76~88mg/L、石油类1.51~1.64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pH:6-9;COD:500 mg/L;SS:400 mg/L)要求,同时满足******处理厂进水水质限值要求(COD250mg/L,氨氮15mg/L,SS100mg/L)。 |
| 1 | 覆膜袋式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覆膜袋式除尘器 | 气流磨、包装、立磨废气污染物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为5.4~8.0mg/m3、排放速率为0.0116~0.067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颗粒物120mg/m3,11.03kg/h。 | |
| 2 | 低氮燃烧器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 | 低氮燃烧器 | 项目热风炉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折算值分别为3.9~4.9mg/m3、未检出、25~30mg/m3;喷塔废气满足污染物颗粒物排放浓度为5.8~6.7mg/m3,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NOx300mg/m3排放限值要求 | |
| 3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089-2021) | 低氮燃烧器 | 导热油炉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折算值分别为3.2~4.4mg/m3、4~6mg/m3、18~23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2089-2021)表1排放限值:颗粒物5mg/m3,SO210mg/m3,NOx30mg/m3排放限值要求,同时也应满足《******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0年工业污染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20]14号)锅炉整治要求(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5、10、5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要求 |
| 1 | 合理布局,基础减振措施,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合理布局,基础减振措施,厂房隔声 | 根据监测结果及分析,项目区域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各设备噪声经降噪措施后,经检测,项目东厂界、西厂界、南厂界的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4dB(A),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3dB(A),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北厂界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5dB(A),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4dB(A),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4类标准限值(昼间70dB(A),夜间55dB(A))。 敏感点厥山村、****小学昼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50dB(A),夜间噪声监测最大值为40dB(A),噪声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的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
| 1 | 本项目一般固废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建设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分类存放,妥善处理。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设置危废暂存区,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及时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废反渗透膜、废陶瓷过滤膜,危险废物废导热油、废机油。废反渗透膜、废陶瓷过滤膜收集后暂存,定期由厂家回收;废导热油、废机油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使用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 ****开发区现有电网,供水依托厂区现有供水设施,排水依托厂区现有治理设施及排水管网。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开发区现有电网,供水依托厂区现有供水设施,排水依托厂区现有治理设施及排水管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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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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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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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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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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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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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