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丰高新区赣州拓远新能源有限公司“3﹒1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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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6-10-12 16:05:14

2026年3月17日,**市****发生火灾。火灾造成赣****公司7号厂房1楼部分区域过火,部分货物和设备烧毁,二、三楼楼梯间有烟熏痕迹,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20万元。

事故发生后,县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全面排查整治,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确保不发生类似火灾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政府立即成立赣****公司“3﹒17”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调查组成员从县消防救援局、县检察院、县工信局、****管理局、县**局、县住建局、******局、****管理局、****环境局、县发改委、****管委会、****公司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纪委监委派员参加,负责查明事故直接原因和技术方面的间接原因。

事故调查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原则,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询问、检验鉴定、视频分析、模拟实验、专家论证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和加强事故防范工作的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涉事企业情况

赣****公司****工业园5G产业园北区,园区北邻**路,东邻迎宾大道,南邻创智路,西邻无名路。园区共有9栋厂房,属于**高新区******公司管理;赣****公司成立于2022年8月,租赁**高新区******公司厂房进行生产,共租赁4栋厂房,其中8号、7号、5号厂房为生产车间,4号厂房为办公区域和电池仓库,公司经营范围为电池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销售等,法定代表人为廖*星,7号厂房建筑为地上三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起火的是7号厂房一楼车间,发生火灾时车间起火位置主要存放的是电芯。

图1火灾现场方位图

(二)起火厂房情况

起火建筑为赣****公司租赁的7号厂房,该建筑坐东朝西,占地面积约3364平方米,南北长约58米,东西宽约58米,建筑整体高约19.6米,一楼层高约9.6米,一层为二封车间与老化房,二层为仓库与测电压房,三层为化成车间。7号厂房东侧为********公司;南侧为安*斯集团;****园区围墙;北侧为赣****公司8号厂房。(见图2)

图2火灾现场鸟瞰图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灭火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6年3月17日9时01分许,赣****公司7号厂房二封车间员工吴*亮在二封车间使用叉车运转锂电池堆到二号老化房东门进门右转时不慎导致正在转运叉车上的锂电池堆侧翻掉落至地面,随后散落的锂电池堆多处冒烟,紧接着出现明火,吴*亮立即呼喊员工前来灭火,但是灭火效果不佳,火势逐渐变大,无法控制,随后员工曾*宝拨打119电话报警。

(二)灭火救援情况

2026年3月17日9时07分,****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江****工业园赣****公司发生火灾。信**消防救援局立即调派5站(队)、12辆消防车、57名消防救援人员赶赴现场处置。**市消防救援局****指挥部第一时间抵达现场调度指挥,县委、县政府第一时间赶赴现场。9时15分,首战力量到场后,火势处于猛烈燃烧阶段,并向周边蔓延,消防救援人员立即展开扑救并营救二楼被困员工。****指挥部与地方党委、政府的科学指挥和协同处置下,9时54分,火势被控制,10时17分,火灾被扑灭,无人员伤亡。经初步统计,火灾过火面积约150㎡,燃烧物质主要为锂电池。此次灭火战斗,成功保护了东侧仓库,未造成人员伤亡,最大限度降低了财产损失。

三、起火原因和火灾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一)起火原因

经现场勘验、调查询问、监控视频分析情况综合认定:起火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9时01分许,起火部位为赣****公司7号厂房一楼二号老化房内区域(见图3、图4),起火点为二号老化房北侧墙面往南侧约3米、东侧墙面往西侧约2米的区域,起火原因为锂电池转运过程中倾倒导致锂电池热失控引发火灾。

图3火灾现场平面示意图

二号老化房东门外 二号老化房由西向东拍摄

二号老化房西门外 二号老化房由南向北拍摄

图4 火灾现场照片

(二)火灾蔓延扩大的主要原因

1.锂电池自身热失控链式反应剧烈,导致火势快速蔓延扩大。

起火初期仅为局部电芯或小范围电池组发生热失控,但锂电池在燃烧过程中会持续释放大量热量并分解出可燃气体与电解液蒸气,高温通过热传导、热辐射迅速传递至周边堆叠密集的电池单体与电池模组,引发相邻电芯相继发生热失控,形成多米诺骨牌式的连锁燃烧反应。加之电池堆堆放密度大、间距小,内部热量难以快速散发,局部高温持续积聚,短时间内由单点燃烧迅速扩展为整堆、整架乃至整片电池区域猛烈燃烧,火势规模急剧扩大,难以在初期得到有效控制。

2.员工对锂电池火灾特性认知欠缺,初期处置方法不当。火灾发生时员工虽在场,但多数员工未系统掌握锂电池火灾的扑救原理,不了解锂电池热失控的特殊性,当作普通固体火灾处置,仅使用常规干粉灭火器对起火点表面喷射,未能对电池内部热失控进行有效冷却和抑制。同时,员工对初期火灾的判断不准确,未及时识别出电芯热失控的前兆(如冒烟、局部升温、异响),延误了最佳处置时机,且在火势出现蔓延迹象时,缺乏科学的应对思路,未采取分割、隔离起火电池组等有效措施,导致小火快速发展,无法及时扑灭。

3.建筑防火条件不足与烟气蔓延助推,导致火灾跨区域扩大。该厂房空间开阔,防火分隔设施不完善,吊顶耐火等级不足,未能有效阻断火焰与高温烟气传播。火灾产生的大量高温烟气在厂房内部快速流动、积聚,形成烟气层并向四周扩散,引燃远处可燃物并造成隐蔽区域阴燃。同时,烟气流动带动火焰沿通道、门洞、通风管道等途径跨区域蔓延,加之厂房内部通风条件较好,持续为燃烧补充空气,使得火势不断向纵深发展,最终导致火灾范围持续扩大,难以实现有效封堵与控制。

4.场所消防设施被擅自停用,导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未能阻止火势蔓延。事发前,相关人员擅自关闭7号厂房喷淋管网湿式报警阀组,致使该区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处于断停状态。火灾发生后,建筑核心自动灭火设施无法正常发挥作用,未能第一时间对起火点进行降温、灭火,现场火灾防控屏障缺失,未有效遏制火灾发展速度,未控制住火灾范围扩大。

四、火灾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

(一)赣****公司

1.未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悬空[1]。未制定本单位有效的消防安全制度,企业管理层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充分认识到锂电池热失控引发火灾的严重性和突发性,存在技防措施落实不到位,生产技术落后的问题。未将锂电池火灾防控作为重点工作,同时企业未汲取以往火灾事故教训,没有健全全员安全管理体系,企业未建立完善的员工安全培训机制,企业第一责任人履职缺位,未牵头修订完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未统筹部署以往火灾遗留隐患闭环整改工作,疏于定期研判锂电热失控风险、组织专项安全检查,对厂区堆存电芯区域、车间作业区域存在的隐患重视程度不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未切实履行日常巡查、现场管控职责,未督促作业人员规范落实防爆、温控等操作要求。

2.企业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实效性严重不足[2]。未结合锂电池转运、磕碰破损易热失控起火的行业风险开展针对性实操培训,缺少电池倾倒起火应急处置实操演练,未向作业人员普及锂电池初期火情扑救要点、消防设施正确使用方式以及锂电火灾扑救的安全常识。事故发生后,员工虽第一时间参与初期灭火,但因缺乏规范的实操培训,灭火方法错误、器材使用不当,不具备锂电池初起火灾处置能力,无法有效控火、扑灭火源,导致员工对锂电池火灾的特殊性认知欠缺,无法准确判断火情、识别风险,误将锂电池火灾当作普通固体火灾处置,从根源上埋下应急处置失误的隐患。

3.应急处置管理不完善,未形成科学规范的应急响应机制。企业未明确火灾初期应急处置的岗位职责、操作流程和分工要求,日常未开展针对性的锂电池初期火灾扑救演练,导致火灾发生时,在场员工慌乱无序,出现“无人指挥、各自为战”的情况,无法形成协同处置合力。此外,企业未建立有效的火情识别和应急联动机制,未明确员工发现火情后的具体操作步骤(如先报警、再处置、如何隔离起火源等),导致员工发现火情后,既未及时准确报警,也未采取分割、隔离起火电池组等有效措施,延误最佳扑救时机,使得小火快速蔓延扩大。

(二)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

****管委会、县工信局、****管理局**消防救援局等有关部门日常安全检查覆盖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督促企业整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在监管衔接上未形成有效联动机制,针对锂电池领域安全风险的管控存在短板,未压实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其执行专项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排查整治未能形成闭环管理;住建部门未能及时发现涉事企业开展二次装修、未办理审批手续[3]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园区厂房装修改造工程存在监管盲区;**高新区******公司作为厂房产权所有人,****园区物业服务工作,未严格落实厂房出租安全管理职责,对园区防火巡查、安全检查工作覆盖不全、检查标准不严,未深入起火厂房内部开展细致排查,未能及时发现起火厂房消防设施擅自停用的问题。

五、对相关责任单位的处理情况

(一)对事故单位进行处理

1.赣****公司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县消防救援局对赣****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单位立即整改隐患,全面恢复消防设施正常运行,同时要求企业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强化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2.****管委会针对赣****公司安全生产违法问题,依法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针对企业多次发生火灾事故情形,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责成企业结合自身产品理化特性,制定针对性火灾防控与隐患预防措施。

(二)其他处理情况

****政府****管委会、县工信局、****管理局、县住建局、县消防救援局和**高****公司分管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责令相关单位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全面强化企业日常监管与风险防控工作,同时结合辖区产业特点与企业实际,细化监管方案、明确监管重点、压实监管人员职责,定期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检查,从严查处各类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主动上门为企业提供安全技术指导,帮助企业补齐安全管理短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岗位安全职责、隐患自查、应急值守制度,并定期开展设施设备维护保养和应急演练。

六、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层层压实各方安全责任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树牢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工作能力。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大基层安全投入保障,健全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坚决整治监管缺位、责任悬空等问题。严格落实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严守消防法规,杜绝重效益、轻安全问题。规范“园中园”“厂中厂”消防安全管理,督促租赁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常态化开展隐患自查整改,全方位夯实安全责任体系。

(二)聚焦重点领域整治,从源头化解各类安全隐患

坚持源头防控、标本兼治,****园区厂房、锂电池生产仓储、人员密集、混合生产经营等重点场所,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重点强化锂电池行业安全监管,整治锂电池违规生产、私设仓储点位、超量存放、违规混用电路、散热设施不达标等行业安全隐患,严厉查处厂区擅自改变场地使用性质、安全设施配置不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堵塞封闭等突出问题,整治过程落实闭环管理,全覆盖开展场所监管,全面消除监管盲区,精准排查化解安全风险,提升厂区整体安全水平。

(三)强化宣传教育引导,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多渠道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科普,普及企业消防安全知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提升员工消防安全认知和自主防范意识。常态化组织员工开展消防专项培训,围绕隐患识别、初期火情处置、紧急报警、人员疏散等重点内容开展实操教学。结合厂区实际火情场景,常态化开展灭火实战演练,以练促学、以练促战,切实提升员工实操能力和整体协同处置水平,同时不断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配齐消防设施器材,****消防站日常管理,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全面提升企业应急响应和突发火情处置能力,杜绝同类火灾事故再次发生。


[1]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根据《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六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消防宣传教育。

[3]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装修装饰工程,开工前应申请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得开工。

[4]《中华人民**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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