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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联系方式:0872-****330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田庚尧 |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 不动产坐落 |
巍山县南诏镇北街5号 |
| 不动产权证号 |
巍国用(1997)字第01114号、巍房权证巍政字第(2006)04439号 |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侯若兰 |
登记机构:****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