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业主为****,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GZ241地块项目一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首开区)等6个项目外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市生态科技**
2.2招标范围:**GZ241地块项目一标段施工总承包工程(首开区)等6个项目协审已完成,协审审定价合计****36652.91元。
2.3招标限价:核减额的3.5%,若审核费用低于审定价的0.1%时,按审定价的0.1%计算,单项工程咨询费用低于1200元时,按1200元计取(结算时核减额按协审价减去外审价)。咨询费总价超过29.5万元时按29.5万元计算。
2.4服务期限:180天(其中200万以内项目120天);
2.5质量要求:外审成果经财政复审后核减率2%以内。如核减率超过2%,则该项目咨询费按50%支付。
2.6项目需求:本项目服务期间中标人拟派的项目组成员每周一到周五均需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轮流驻场,工作日时间同招标人作息时间,场地由招标人提供,其他设备自行携带;直至项目结束。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土建专业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师资格(在《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法》(建人〔2018〕67号)规定实施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与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效用等同),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3投标人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2026年7月至2026年9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截止日前成立不足3个月的新办企业只需提供缴纳名册(名册中包含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新成立企业距投标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证明材料(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标书代写
3.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9日,工作日9:00—11: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可以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1)线上获取:授权委托人将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qq.com,与代理单位经办人员联系获取招标文件。(2)线下获取:投标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至****代理部二部(**市**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获取招标文件。
6、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7、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勘察,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勘察,勘察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8、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1月2日15时00分(**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室(**市**北路68号旺角西入口三楼)标书代写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9、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扬****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北路68号3楼
邮 编:225000
联 系 人:陈莉
电 话:0514-****7280、173****3750
电子邮箱:****@qq.com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