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富阳区第三人民医院2026—2027年度宣传推广(短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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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2027年度宣传推广(短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医院宣传工作需要,现就我院2026 2027年度宣传推广(短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2026 2027年度宣传推广(短视频拍摄制作)服务项目。

2.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人民币54000元(大写:伍万伍仟元整,含税;该预算金额为最高限价而非固定合同价,对应本项目100个有效视频成片,按最高限价折算的单条包干单价约540元,仅作报价上限参考。实际结算单价以本项目中标实际成交总价÷100个为准,不固定为540元。

3. 采购方式:院内竞争性磋商

4. 采购需求:见网盘链接:https://pan.**.com/s/1CH6cQufGu-DjhN8R46fGEApwd=8xbd

5. 项目内容与数量:全年原创短视频拍摄制作及视频号运营配套服务,累计交付有效视频成片不少于100个,并提供配套运营服务。

6. 服务期限(交付周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不设固定截止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供应商持续提供服务,直至完成全部100个有效视频成片的拍摄制作、交付并通过院方最终验收之日止。服务期内拍摄进度由双方协商排定,因院方工作调整或客观原因导致进度延后的,服务期限相应顺延,顺延不视为供应商违约,供应商不得以服务期届满为由减少交付数量或终止服务。

7. 资金来源:医院自有资金,经费列入年度宣传预算。

8.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影视制作、文化创意、广告或传媒服务等相关内容。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具备医疗题材或政务/机构宣传短视频的拍摄制作经验,能提供近两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或验收材料复印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三、合规责任与履约要求

1. 因供应商在策划、脚本、文案、剪辑、素材选用、版权处理等环节履职不到位导致内容违规的,相关监管处置及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并须按院方要求及时修改、重剪或重拍。

2. 凡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违规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供应商承担。前述 供应商原因 包括但不限于:在策划、脚本、文案、剪辑、素材选用、版权处理等环节违反法律法规及医疗广告、健康宣传相关规定;****医院规章制度及院感、安保、消防管理要求,干扰正常诊疗秩序;或违反患者隐私保护规定,泄露、违规拍摄、使用可识别个人信息等。由此引发的行政监管处置、罚款、第三方索赔及给院方造成的名誉、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全额赔偿,院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且院方有权据此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3. 合规问题根源来自院方提供的原始资料(宣传话术、案例、患者资料、疗效描述、业务口径等)的,相应责任由院方承担,供应商负责配合重新调整制作。

4. 因双方共同原因导致的,按各自过错分别承担相应责任。

5. 供应商未按合同及确认计划完成有效成片数量、或未经院方书面同意擅自减少数量、终止服务的,院方有权对未完成部分不予验收;经书面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无法补齐的,院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四、合同价款与付款方式

1. 合同价为完成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含税包干价,包含人员、设备、交通、税费及交付前的一切费用;超出约定上门拍摄次数的增值费用按本公告约定据实结算,须经院方书面确认。

2. 付款方式:本项目不设一次性付款安排,合同签订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若供应商中途违约,院方有权追回已付预付款。经院方审核定稿并验收通过的有效成片计数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尾款。院方按 有效成片计数 单个有效成片结算单价 据实结算,在收到供应商合法有效增值税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结算款。

(1)尾款与质保:全部100个有效视频成片交付完毕并经院方最终验收合格后,按合同总价对全部结算款进行清算。

(2)增值费用:超出约定上门拍摄次数的增值费用(按500元/次)及因供应商原因所致应由其自行承担的上门费用,不计入按个折算的结算款,仍按本公告约定经院方书面确认后单独据实结算。

(3)履约保护:供应商未按合同及确认计划完成交付或中途擅自终止服务的,院方有权停止支付后续结算款,并有权就已支付但对应成片最终未通过验收的部分要求供应商返还。

3. 每次付款前,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4.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收款账户信息在中标(成交)后由其在合同中书面提供,本公告不预指定任何供应商或收款账户。

五、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6年 10月12日至 2026 年10月15日下午17:00 (**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将所有报名资料合成到一个PDF格式的文档中,并以 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报名人+联系方法 的格式命名将以下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163.com。

3.报名需提交的文件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近三年无重大不良事件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行为证明材料,所有资料加盖公章。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区富春街道**路20号。

联系人:华老师 联系电话:0571-****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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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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