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园区土地公开招租公告 |
| ****(以下简称“招租人”)现就其合法持有****园区的多宗土地经营权,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诚邀中华人民**国境内符合条件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承租人”)参与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概况 本次招租标的为招租人名下15宗具有合法不动产权属的建设用地,总面积约为575.47亩。部分土地已依法办理抵押登记,该等权利负担不影响土地权属清晰及正常租赁使用。各宗地具体信息详见下表: 租赁方式及经营用途:上述宗地可整体租赁,亦可单宗局部、单宗独立或多宗组合租赁,意向承租人可依据自身经营规划自主选择承租范围。租赁土地主要用于农业种植及符合规划要求的合规经营性项目。承租人经营业态须严格遵守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及属地监管要求,严禁从事违法违规、高污染、高风险或与土地用途不符的经营活动。各宗地具体区位示意详见附件区位图: 二、承租人资格要求 1.意向承租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与招租人不存在历史欠账或未决纠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三、招租基本要求 1.租金定价方式:租金实行市场化定价,依据承租地块区位、面积、用地及租赁年限等因素综合确定,采用面议竞价方式,最终承租方为出价高者。 2.禁止性行为: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分包或变相转租所承租土地;不得实施掠夺性经营、破坏性生产或改变地形地貌;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不得损坏水利及其他基础设施。 3.临时建筑管理:未经招租人书面许可并依法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前,承租人不得搭建临时建筑。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自行拆除所建临时建筑,招租人不予任何补偿。 4.合规经营与责任承担:承租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秸秆禁烧、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要求,由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由承租人独立承担。 5.侵权责任:租赁期间,因非归责于招租人的原因,在承租土地范围内及其毗邻区域造成承租人自身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法律后果,招租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6.现状交付与风险自担:土地以现状出租。意向承租人提交申请前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充分踏勘、调查与评估,确认已充分知悉标的现状及潜在瑕疵,****租赁行为可能产生的一切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就租赁后的经济或民事纠纷向招租人主张追责和索赔。 7.现场踏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工作日及工作时间),意向承租人可联系招租人安排现场踏勘,地点为标的所在地。 8.招租时效:本招租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自公告发布次日起计算1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启动面议竞价,在意向承租人资质符合要求且报价不低于租赁底价的前提下,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方。对于仍未完成竞租的土地,意向承租人可直接与招标人协商洽谈,洽谈报价不得低于对应土地租赁底价,面议竞价具体时间由招租方电话通知意向承租人。 四、租赁合同主要约定 1.租赁期限:具体租赁年限由双方协商确定(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租期稳定。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续租权。 2.租金支付:租金按年度或双方约定的周期支付,具体支付节点、履约保证金标准等事项由正式《土地租赁合同》另行约定。 3.场地管理与费用:承租人负责租赁地块的日常管护、环境卫生、安全防护等,并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全部债务及费用,该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管护、经营成本费用、税金、以及租赁期间产生的其他各项费用。 4.特殊终止条款:租赁期间,如因政府规划调整、土地收储、公共利益建设、产业调整及落地等不可抗力或政策性因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经营的,招租人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承租人,通知期满后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报名方式及流程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招租期间持续接受咨询与报名登记。 2.报名材料: 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代理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 自然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咨询与洽谈:意向承租人可实地踏勘地块,了解现状及周边配套,并与招租人工作人员协商租赁细节、租金价格及合同条款。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租为现状出租,意向承租人报名,****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即视为无条件认可地块权属、区位、现状等全部情况。 2.本次招租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所有租赁权利义务以双方最终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为准。 3.招租人有权对意向承租人的资质、信用状况进行审核,并择优确定最终承租人。 七、联系方式 招租人:**** 联系人:资产经营部范女士 联系电话:134****6183 八、附则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 2026年10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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